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研究(3)

2013-04-29 01:14
导读:3、绿色技术标准制度。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

  3、绿色技术标准制度。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产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定的,而以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于发达国家市场之外。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九个大城市中出售的汽油对含硫、苯等有害物质含量规定一个很低的指数,美生产商可以逐步达到,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即时达到,否则禁止进口。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查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1995年开始又推行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规定的技术标准更为严密,而且还明确规定,一切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有权拒绝进口。欧盟1998年制定了一个ASOUN9000标准,规定更加全面,以消费品为主共26大种类,特别是纺织品、玩具、鞋类等的规定,对我国对欧贸易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4、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环境标志,是贴在商品外包装上的一种图形标签,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都符合环保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和利用。自德国于1977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色天使”制度)以来,其发展极为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首先要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发给这个标志。目前,环境标志正朝着世界各国相互承认、彼此协调的方向发展。

  5、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利用,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这类产品在发达国家已广泛流行,现在更逐渐成为其进行贸易保护的措施。目前,世界各国在环保包装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如立法禁止使用含铅、汞和镉等成分的包装材料、不能再利用的容器、没有达到特定的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2、建立存储返还制度。许多国家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由消费者在购买时向商店交存一定的保证金,在退还容器时由商店退回保证金。有些国家把这种制度扩大到洗涤剂和油漆等生产和消费上。3、税收优惠或处罚,即对生产和使用包装材料的厂家,根据其生产包装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装中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可以再循环的包装材料而给予免税、低税优惠或征收较高的税赋,以鼓励使用可以再生的资源。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强制包装物再循环利用的法律,如日本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的《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德国1992年公布的《包装废弃物限制法》;丹麦要求所有进口的碑酒、矿泉水、软饮料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否则拒绝进口。丹麦的做法已得到WTO的支持,并正在为许多国家仿效。⒂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测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海关将对超过环境卫生标准,尤其是超过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进口物品予以退货。WTO也要求使用国际标准,目的是保护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健康。WTO坚持科学的标准,不要超过环保的目标,允许各国有比较多的自由度。很多发达国家往往要求比较高的标准,超过了环保需要,发展中国家因为达不到标准而被禁止出口。1997年,欧盟宣布,由于中国的海洋环境不断恶化,出口的贝类产品已达不到它们的卫生标准,因此,不再进口中国贝类产品。⒃

  7、绿色补贴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为此而给予一定的补贴。发达国家又以这种“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为由,限制其产品的进口。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分析

  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的经济还处在发展阶段,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经济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

  (一)影响我国的出口市场

  目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以及中国的香港和台湾等地区,贸易额占国内进出口总额的85%以上。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口产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如果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这将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二)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和反补贴税,将使我国出口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此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使用乃至报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测。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中,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环境管理体系。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今后我国出口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检验和广告等也将作大幅度的调整。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度增加,使产品的出口成本大为提高,进而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

  (三)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引发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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