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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社会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在德国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在当时激进的知识分子中广泛散布和流行,而且对德国工人运动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一派别根据主要是从费尔巴哈和赫斯那里“抄袭”来的哲学基础建立自己的政治纲领和学说的,因此,对其予以批判之前需要辨析和厘清为其提供了哲学基础的费尔巴哈和赫斯的思想的实质。
马克思、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是结合《费尔巴哈》那一章的修改进行的,以正面阐述其思想的笔调为主;对赫斯的批判也并不像对鲍威尔和施蒂纳的批判那样具有系统性,显得非常简略。虽然在马克思、恩格斯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赫斯同他们有合作,并且那时他同他们的联系也还是很密切的,但是,毕竟因为赫斯和费尔巴哈一起给“真正的社会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对他的思想还是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给予了一定的分析,只不过,比起对其他人的批判来说,远不那么具体罢了。他们先是在《圣布鲁诺》章中的一处指出:他们对赫斯的著作不负任何责任[40],而且在理论范围内与赫斯无关。然后在第二卷对格律恩的《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一书进行评述时说:赫斯的东西“已经带有非常模糊的和神秘主义的性质”,他满足于不断地重复同样的一些观念,而且“由于有人在它已经陈旧了的时候还在《德国公民手册》、《新轶文集》和《莱茵年鉴》上不断地加以重复,因而才变成了枯燥的和反动的东西。”格律恩的著述中的思想就是从赫斯抄来的,“是用冠冕堂皇的手法”对赫斯思想的转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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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哲学
对费尔巴哈和赫斯的批判,在某种意义上说不过是对“真正的社会主义”批判的序幕。接下来的批判具体集中在《莱茵年鉴》上的两篇文章和卡尔·格律恩的一部书上。
《莱茵年鉴》是《莱茵社会改革年鉴》(Rheinische Jahrbücher zur gesellschaftlichen Reform)的简称,它是由当时的出版商海·皮特曼办的杂志;共出版过两卷,第1卷于1845年8月在达姆斯塔德出版,第2卷于1846年年底在位于德国和瑞士边境的别列坞出版,其总的方向为“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所左右。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首先针对发表在这一杂志上的两篇文章《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与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石》来展开,因为他们认为,这两篇文章特别具有“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特色。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与人道主义》作者是海尔曼·泽米希(H.Semmig)。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在这篇文章中十分自觉地、而且以强烈的自尊感表露出‘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德国民族性质”,其实全文的“整套词句差不多是”别人的著述中抄来的,作者在社会主义方面所做的“科学工作”只限于把其他著作中的思想“加以组织和重复而已”。这种“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德国哲学,为了装饰门面,也转向‘粗暴的现实’,但是它对现实却始终保持很大的距离。”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在发表了自己关于一般体系的意见以后,就不必费力气地去研究共产主义体系本身了。总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篇文章使我们再一次认清,德国人的虚假的普遍主义和世界主义是以多么狭隘的民族世界观为基础的。”[42]
《社会主义的基石》是鲁道夫·马特伊(R.Mattäi)的文章。它以“美文学的诗的形式”为开场白,宣称“当旧世界的大厦倒塌了的时候,人类的怀着自己一切愿望的心在彼岸世界找到了避难所;它把自己的幸福移到了那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篇文章的“整个开场白是幼稚的哲学神秘主义的典型”,是“从必须消灭生活和幸福之间的二重性这样一种思想出发的”。马克思、恩格斯详尽得分析了文章所谓“三块建筑基石”,它们“连同在《二十一印张》中、《德国公民手册》和《新轶文集》中看到的坚固的花岗岩石块,就构成了‘真正的社会主义’(它同时又是德国的社会哲学)准备在上面建立自己的教堂的那座岩石”[43],但是这基石是多么虚幻和飘渺啊。
3、“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历史编纂学
“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另一个代表人物是卡尔·格律恩(K.Grün),他很早就开始了文学评论生涯,特别赞赏那种旨在实现自由主义主张的“青年德意志”运动的美学纲领,受到诸如“善!真!充满真善形式的美!”这样是格言的影响。1844年12月格律恩在《德国公民手册》(1845年卷)上发表了《费尔巴哈与社会主义》的文章。1845年5月他又在达姆斯塔编辑出版了《新轶文集》[44],其中收入了赫斯的《论德国的社会主义运动》、格律恩自己所撰写的《生产运动》、《目前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洛·施泰因关于当代史的评论》、《泰·蒙特论社会的历史》、《泰·厄尔克斯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等文章。大约同年8月下旬迟至9月中旬他又出版了《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这本作为多卷本社会主义史的序篇的书。
在上述论著中,格律恩旨在以尽量系统的、同时又是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德国公众介绍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在他看来,德国不同于英国或法国,它的社会主义直接来自哲学理论的进步,就是说,是由“思想”、而不是由“外在的需要”推动的。就德国而言,社会主义的观念产生于哲学。这充分说明德国哲学本身以及从这种哲学当中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对其他学说和民族来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虽然法国社会主义运动较之德国要早、影响要深远,但德国的社会主义决不是“模仿法国人的错误”,相反,它从一开头就是对法国社会主义的“批判”和“补充”。
在《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一书中,格律恩对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自圣西门、傅立叶及其学生圣阿芒·巴扎尔(Saintamand Bazad)、巴泰勒尔米·普罗斯佩·安凡丹(Barthelemy-Prosper Enfantin)、米歇尔·舍伐利埃(Michel Chevalier)、勒鲁(Leroux)和孔西德朗(Considerant)经过埃蒂耶纳·卡贝(Etienne Cabet)、路易·勃朗(Louis Blanc)、和泰奥多尔·德萨米(Theodore Dezamy)直到蒲鲁东的发展,同德国哲学和社会理论自康德、费希特、谢林经过黑格尔、费尔巴哈直到魏特林、施蒂纳的发展进行了比较,并且从完全以对人的“真实的”或“真正的”本质的认识为根据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立场对这两种发展进行了评论,称他们都是“片面的”、“肤浅的”,总的来说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尽管格律恩的论述具有无可置疑的资料价值,尽管他的语言也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他这种看似注重史料汇编式的其实是意识形态的“历史编纂学”并没有认识到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实际成就和真正局限性,因为这种“历史编纂学”虽然考虑到德、法两国这两种思想历史发展过程在理论上的同时性,同时却几乎完全脱离了它们的现实历史基础的实际上的非同时性,因而是相当随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