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另类”发展的范式——韩国新村运动与中(5)
2017-02-08 01:02
导读:就政治层面看,中国现在与韩国当年也有其相似之处,二者均属于典型的中央集权型体制,其基本特征是:1)中央政府决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各项大政
就政治层面看,中国现在与韩国当年也有其相似之处,二者均属于典型的中央集权型体制,其基本特征是:1)中央政府决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各项大政方针,同时控制着大部分财政资源和各种关键性社会经济资源;2)由上而下考核各级政府主要官员的政绩,并决定其行政职位升迁。在这种集权体制中,农民基本没有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其经济要求只能通过地方和基层政府层层传递,而地方和基层政府的利益诉求与农民并不一致,它们更关心自己这一级政府、这一届政府的财政收入、权威和政绩。因此,农民的声音传到中央决策层已极为微弱,农民对其政治经济权利的诉求长期不能引起重视。[④]不过,韩国当时的民主政体与地方自治虽然徒具形式,但因国内有反对党存在,朴正熙政权也能够不时感受到来自选票的压力,从而具有在一定条件下动员农民的政治需求。但是目前中国政府则没有这种需求。尽管中国现在的城乡差距已经扩大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由于不能通过某种形式纳入现实政治的运行逻辑之中,因此不能成为启动一场综合性乡村建设运动的必要且充分的条件。
三、乡村建设运动之组织动员形式
通过搞运动的方式进行建设,如1950年代的“大跃进”和1960-70年代的“农业学大寨”运动等,曾是人,尤其是中国农民,非常熟悉的一种动员模式。自1978年以来,虽然各种运动不绝如缕,“搞运动”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仍然受到政府的青睐,但作为一种经济建设模式已经从根本上受到朝野两方面的质疑,许多人更是谈“运动”色变。然而,被一些人奉为乡村建设成功范例的韩国新村运动,就其组织动员模式而言,的确与中国的“农业学大寨”运动有许多相似之处。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如前所述,韩国新村运动是由当时的强人朴正熙总统亲自倡议、启动并热情支持的一场由上至下进行动员的综合性乡村运动。政府作为启动者、组织者和主要出资者,首先必须自身动员起来,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整套组织领导体系。仔细会发现,这一套体系与我国当年的全国农业学大寨运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很相似。在中央政府这一级,具体的运动领导部门是民政部(Ministry of Home Affairs)而非农渔部。民政部专门负责新村运动的计划与执行,管理的局是地方事务局,1978年后为新设立的地方行政局所取代。中央政府其他各部、委、办,从主管经济建设的到文化、、卫生等部门,大都被列为支持性机构,内部也设立了计划和管理新村运动项目的专门机构。另外,中央政府还在1972年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以协调中央各部门,并负责新村运动的政策制定工作,称为“中央新村运动咨询与协调委员会”,由民政部部长挂帅,其他相关部门的副部长任委员。以下各级政府也都照此办理,从各道、市、县到最基层的行政镇(Myun或township),层层复制这种模式。用中国政府内的行话说,这是一种条块结合的交叉管理模式。条条负责新村项目的具体筹划与实施,如民政部系统负责的项目就是乡村基础性建设,包括村庄环境改善、农民换房顶等工程项目,还负责增加乡村人口就业项目,包括国有土地的环境美化、小城镇建设和小河、小溪等的整治工程等。其他如卫生福利部负责乡村供水系统和流动医疗站建设项目,建设部负责乡村标准房建设项目,工商部负责乡村电力项目等,不一而足。块块负责一般性组织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与监督评估工作。
到乡村社区这一级,即村庄(maul),政府为每个社区任命一个公务人员作为其新村运动的领导人。每个村也都有一个村发展委员会(Village Development Committee )负责本村的新村发展计划和集体性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村发展委员会一般由15-20人组成,委员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基本上都是些村中年长且有力的人物。但有研究者指出,这个组织对新村运动的成功进行几乎没有做出什么贡献(Aqua,1974;Lee Myung Suk,1990)。韩国当时平均每个村只有80人,由25至75户组成,其“最高权力机构”是村民大会,本村新村运动项目的选定与组织实施办法大都通过村民大会的形式来集体决策。此外还有所谓邻里会议(Neighborhood meeting,20-25个农户为一会)及新村妇女、新村青年、新村领袖等协会之类的组织形式,都不具有正式赋予的社区公共权力,但在运动中能起到正式组织起不到的一些作用。因此,政府当时非常热心于鼓励村民建立各种各样的这一类组织,以把家族和亲戚血缘关系之类民间资源充分调动起来,运用到新村运动项目的执行中去(Whang In Joung,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