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在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促进(6)
2017-08-07 01:54
导读:总而言之,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支持和鼓励,一方面是为了给农民以帮助,另一方面也是政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贯彻政府的政策和发展规
总而言之,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支持和鼓励,一方面是为了给农民以帮助,另一方面也是政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贯彻政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在社会、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代表农民利益与政府进行对话的桥梁,成为形式多样、功能多元、结构多层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农村主要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因此,中国政府作为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组织者、调控者和市场失灵的补缺者,在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推动和干预的“度”,要明确自身的行为边界,既要避免过度干预,又要避免推动和干预不足,既要充分考虑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微观行为主体的利益驱动,又要兼顾国家长期发展的需要。惟其如此,才能推动中国农民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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