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构转型缓慢、失业严重和分配不公制度症(7)
2017-08-18 01:17
导读:我觉得,关键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除了持上述观点的学者们所说的原因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更深层和更具有主导性的原因?中国未来
我觉得,关键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公平,除了持上述观点的学者们所说的原因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更深层和更具有主导性的原因?中国未来的经济和社会,究竟实行什么样的发展战略、经济体制和政府政策,才能最有效地控制住收入分配差距拉得过大,甚至有效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为什么在结构转型过程中,失业率低,收入差距拉得不大,并且得到了控制?而拉美一些国家为什么反之?从比较研究的方法着手,需要讨论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东亚国家和地区发展道路和体制与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发展道路与体制的不同。前面我们已经讨论了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在东亚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结构转型过程中,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较为充分,失业率较低,劳动生产率较高,职工工资和小业主获得分配的较多并增长较快;而后者则以特大和大型企业为主,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相对不充分,中小业主相对较少,特大和大型企业所有者资本分配率较高,失业率较高,工资和微型及中小业主在GDP分配中的比率要比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低。我们先来看东亚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与拉美一些国家失业率的比较(见表2)。
在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中,创业和投资的政府规制障碍很大,严重影响企业的诞生和发展。一位拉丁美洲问题专家德索托(H. de Soto)在其名著《另辟蹊径》(The Other Path)中记述,在秘鲁申办一家小工场要走完的程序清单,打印出来就有30米长。企业规模结构中,特大和大型企业相对多,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相对比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少,这是拉美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特点。其结果就是其失业和半失业人口多,中等收入人数比例低,贫困人口多。比如,1979年墨西哥只有12万家企业,每千人企业的数量只有1.73个,失业和半失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率为14%(张根森,1986)。我们再来看亚洲与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和就业的比较(见表3)。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被一些研究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学者们所忽视的是,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与在微型和中小企业就业的劳动力比例,与一国和一个地区分配差距的大小和贫富不均程度存在着很高的反向相关关系。在东亚上述国家中,除了公务员工资等其他形式的分配外,分配的格局为:少量的大资本所有者的分配、大资本企业的高管和部门经理层的分配、特大和大型企业职工分配、微型和中小企业业主分配、规模稍微大一些的中等企业的高管和部门经理层分配、微型和中小企业职工的分配等等,形成一个从高到低的收入层级。结果,高收入的人数相对少一些,中等收入人数较多,低收入和绝对贫困的失业人数很少。反映在贫富差别上,其基尼系数就要比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低。但是,当重点发展特大和大型企业时,一方面,大资本所有者、高管和部门经理的分配比例要比微型和中小企业多的国家和地区高,特别富裕的阶层人数规模相对大、收入水平相对高;另一方面,由于每千人口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水平低,微型和中小业主等中间收入阶层人数少、收入水平低,特别是由于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少,其失业率较高,低收入和极低收入的贫困和绝对贫困的人口较多。因此,收入的两极分化特别严重。
收入分配差距在一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先扩大后缩小的这样一个过程。对于这一规律,已经有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王小鲁,樊纲,2005)。这种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在同样的发展阶段上,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多的国家和地区,不公平的局面可以显著得到改善,其分配差距要比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少的国家和地区小一些。
经济和社会发展道路上的“拉美陷阱”概括起来就是:在传统农业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走进口替代的工业化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借债发展特大和大型企业,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少,这样剩余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无法得到发挥,中等收入人口比例少,失业人口较多,贫困和绝对贫困人口较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农村的农民破产,到城市里找不到工作,在城市边缘形成贫民窟;而较早的民主化进程,又迫使政府给大量的失业者、低收入者提供与国力和财力不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于是,外债和财政赤字居高不下,通货膨胀严重,金融潜伏着危机,或者发生动荡。可以看出,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有各方面的形成原因,但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水平低,是拉丁美洲一些国家比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贫富差距较大的最基础和最深层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