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文学审美形式论学毕业论文(4)
2015-07-11 01:12
导读:这种由时间型向空间型的转化在更为本质的方面显示了一种深层的思维的转化。从一般意义上讲,时间就等于必然,一切事物都无脱时间的挤兑和威压,事
这种由时间型向空间型的转化在更为本质的方面显示了一种深层的思维的转化。从一般意义上讲,时间就等于必然,一切事物都无脱时间的挤兑和威压,事物在时间中经历的历程是固定的“生”-“长”-“亡”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无法回避这一节奏,我们可以说因果、必然、、逻辑借助时间而得到演译,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因果、必然、规律、逻辑是时间的性质,古典正是在这一点上特别重视时间,黑格尔哲学被称为(时间)哲学的意义也在这里。而现代哲学却是反时间的,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哲学、尼采的超人哲学等等无不如此。这些现代哲学之所以要反对时间哲学其目的在于突破时间哲学对于人的存在的自由性、自我选择性、偶然性的盲视,将视野由客体的必然、规律、逻辑、因果性中解放出来而重视主体的偶然、冲动、情绪、直观。于此相对应的是现代文学在文体上由时间性文体向非时间性文体的转化,以叔本华、尼采为代表的唯意志主义美学,以立普斯、谷鲁斯为代表的心理主义美学、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美学等(这些美学流派不仅在欧洲成为显学而且对中国“五四”作家都有很大的)就体现了这种转化。“五四”文学美学的“时间型到空间型”的转化是适应这种世界性的古典美学向现代美学的转化在中国的情况的,体现了一种美学趣味上的现代性生成。
三、由语言中心到言语中心的转化,“五四”文体由群体经验型向个体经验型转变。语言是人的标志,也是民族的标志,语言的存在标志了人的存在的特性,也标志了民族存在的特性。汉语语言标志了汉民族的文化以及思想传统,是民族共通的共同的,是一种习得性的文化遗产,一种思想方式和存在理念。一个作家他是不可能改变一种语言的,语言是一张大网,任何一个个人只能生活在这张大网之中,成为网中的一份子。而言语则不一样,它是个人性的,是个人在对自我表达时创立的个人性表意方式,如果说语言是一个民族的说话方式,是“我们”说,那么言语则是个人的说话方式,是“我”说。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从这一认识出发,我的一个观点是中国传统文学的文体中心是文言,文体立足于非生活性的文言,文言只存在于书本之中,而不是活生生地存在于真实的生活之中,文言的典型范本是四书五经,当一个作家准备用文言写作时,他便首先进入了文言的“书”、“经”传统,又由于文言与生活语言的巨大距离,作家必须克服在生活中获得的新鲜生动的原始感受,将感受压制下来,使得自己在一种比较冷静的状态中思考如何用文言表达它们的技术性,中国古代的文言文学作品的作者们实在是太艰难了,他们在语言面前所花费的功夫使他们创作成了一种痛苦的“推敲”,相比较而言,现代作家们的创作就轻松多了。
“五四”以降,中国文学的文体就不以文言这种语言为基础了,而是以个人性的言语为基础,言语是生活化的,是个人化的,作为一种生活中的日用它就是个人口语,“五四”作家用这种言语写作在文体上就直接亲近了生活,亲近了生活中的原生态感受,因而也亲近了存在,接近了生命的本源。中国传统文学因为以文言为文体基础,而文言是先在地就积淀着传统思想的因子,传统文学多是以儒家思想为架构,文体本身并不是第一位的,而是思想的附属之物。文体的意义在作家的意识中是有限的,古代的文学家并不将文体创新看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中国古代文学的文体创新意识是不发达的,两千年文学文体的创新是非常有限的,这一点尤其表现在中国古代文学的诗歌主体上,诗歌体式只经历了散体、律体、绝句等等有限的变化和发展。中国古代文学的文体是以继承性的程式为主导的,作家们非常自觉地以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文体规范为自己的文体规范。
“五四”文学在文体上是自由的。“五四”文学以个人性的感情性的言语为基础,“怎么说就怎么写”(胡适语),“怎么写”的要求让位给了“怎么说”的要求,这时文体的约束性意味就变得淡了,文体必须适应作家感情表达的需要,如果已有的文体不能适应作家的个性需要、感情需要,作家就会毫不犹豫地放弃那种文体程式而自由地创造一种新的文体。对于“五四”作家来说文体不再是一种约束性力量,相反它是一种体现着作家主体创造性的力量,“五四”文学的文体是创造的、自由的、个人化的,而不是继承的、约束的、程式的。“五四”小说中心理小说(如鲁迅的《肥皂》),抒情小说(如郁达夫的《沉沦》),意境小说(如废名的《菱荡》)等等特别发达就是一个例证。“五四”小说在文体上出现了散文体、书信体、随笔体、日记体……这些小说新文体的创造无一例外地都是指向更自由更直接地抒发作者感情这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