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大文学教育”的立论依据(4)
2013-06-24 01:10
导读:第四,在语音上最有节奏感、旋律感。语音上的音乐感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言语现象。在传统语文教学中,它也常常是重要的语感材料。但是,人们对它的
第四,在语音上最有节奏感、旋律感。语音上的音乐感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言语现象。在传统语文教学中,它也常常是重要的语感材料。但是,人们对它的这种重视基本上是从纯粹的声音好听朗朗上口这一角度来考虑的,而没有从言语形式与言语内容的关系来考虑。其实,任何言语都是一种成串的声音链条,都是一种时间性的声音展开。这种成串的时间性的声音展开必然表现出一定的声音起伏,从而形成一种节奏感和旋律感。有时,这种言语节奏感和旋律感达到十分完美的程度,并且形成一定的语调。语调是能表达一定的感情的,因为人的感情是有节奏和旋律的,于是语调本身也能独立地表达一种意义。在这种情况下,言语形式与言语内容的关系直接表现为声音与声音所形成的语调所表达的感情之间的关系。语感教学运用这种富有节奏感和旋律感的言语材料激发学生的情感反应,当这种语调和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心理联结后,当他再遇到具有类似节奏和旋律的言语材料时,立刻凭音乐感就可以直觉到同样的感情内涵。这就是语感。过去人们认为只有诗歌才有这样的特性,其实在一般言语作品中也大量存在。〔21〕
最具有以上特征的言语材料便是文学语言。文学语言是语言的艺术,它不仅具有形象性的特点,而且其词语“临时意义”丰富,语言材料中隐含信息也是非常丰富的。可见,我们在语文教学中提倡“大文学教育”,突出语文教材中文学作品及一切富有文学色彩的一般性文章、文化作品中文学化语言的教学,实现整个语文教学过程的审美化、文学化,这将更有利于促进学生语感力的加强,从而达到学生语言素养提升的目的。
2.4 汉语言文字的审美特征及语文教材“文质兼美”的选文特点为“大文学教育”的实施提供了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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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汉语言文字的审美性特征。
文字,尤其是表意文字,包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和语义密码。我国的汉字,它的基本特征便是它的意象性。汉字造字之初,就是“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22]通过对外界事物和自身的观察、模拟来造型。甲骨文字几乎每一个都是一幅生动形象的图画,或象山,或象水,或象日。一些含义复杂的字也用形象来组合。比如“监”字,下方的器皿表示水,上方一人躬腰临视,水中还隐约有倒影,活脱脱一幅临水照形的形象。
正由于汉字所具有的意象化的特征,使得汉字包容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从而使汉语言体现出浓郁的人文性特征。有人将传统语言的人文性特点概括为:一、强调“文气”,即以具有意念、内聚力的意象来统率句子结构,往往形成那种两两相对、相反相成、偶散交错、句读简短、整齐和谐、灵动多变而气韵生动的表现力。二、“达意”为主,即汉语词语的词性变化大,不受形式的束缚,可以相互转换,对词的理解不能拘泥固定的词性、词意,应以达意为目的,根据具体的语境来调整对词意的理解。三、注重“神摄”,即强调言意统一,以神统形。〔23〕这里的“气”、“意”、“神”都是人的因素的体现,汉语的意会、流动、虚实、具象的组织精神,汉语句子的句读本体、逻辑铺排、意尽为界,都体现出汉语的这种浓郁的人文性。
也正是由于汉字所具有的意象化特征,及汉语言所体现的浓郁的人文性,使得汉语文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和文化沉淀中,形成了独特的审美价值。这种美是和它的文化特点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主要表现在:一,音乐美。汉语,尤其是古汉语最讲究的就是韵律,由于双声、叠韵、叠音、音调等声音因素,再辅以音韵、停顿骈散交错、长短相间等手段,使汉语具有押韵和律、抑扬顿挫、悦耳动听的音乐美。唐诗、宋词、元曲和六朝的骈文就堪称这方面的典范。二,意象美。汉字是象形文字,汉字形体中蕴涵的是中国博大深厚的人文精神,包蕴的是中国人的情感体验和哲理思考。汉语语词除了基本义之外,还蕴含着引申、借代、象征、比喻等丰富的含义,再加上中国人讲究含蓄,使得中国人的创作中很少见赤裸裸的情感表白,取而代之的是以具有强烈象征意味、文化意味的意象在汉语独特的意合语法的组织下来表达无限的“象外之意”、“弦外之音”。“言有尽而意无穷”也成为历代文人创作的最高追求。三,情感美。可以说,每一篇文章,都是作家情感体验的深刻记录,贯注了作家不懈的情感追求,是作家自己的一个意义情感世界的敞开。一篇篇文章汇集在一起,便折射出人间万象的情感大世界。因此,语文中的情感是丰富多彩的。《上邪》中大胆的男女爱情,《赠汪伦》中的友情佳话,《背影》中的父子亲情……所有这些情感之所以能流传至今、感人至深是因为它们的至情、至真、至善、至美合乎人类对美好情感的文化心理期待和审美价值追求。挖掘和开发文章中这些美的因素,引起学生的情感共振,便可激发他们的审美体验,唤起他们对美的向往和追求,提升他们的审美文化品位,促进他们个体情感的生成和发展。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2.4.2 语文教材“文质兼美”的选文特点。
我国语文教材课文的编选,历来都重视“文质兼美”的特点,早在1963年的《大纲(草案)》中就规定“课文必须是范文,要求文质兼美;具有积极的思想内容和优美的艺术形式,是为学生学习的典范”;“入选文章一般应是素有定评的,脍炙人口的,特别是经过教学实践证明教学效果是良好的”。我国历代教育工作者对“文质兼美”的选文标准也都十分的推崇,并作过精辟的论述,如叶圣陶、刘国正等。刘国正在论述叶圣陶语文教材选文原则时引用叶老的话指出:“文质兼美,堪为模式,于学生阅读能力写作能力之增长确有助益。”同时还说明:“文,指语言文学;质,指思想内容;文质兼美,要求两者都好,不可偏废。堪为模式,指足为学生的学习榜样。”并强调:“文和质有所偏固然不能入选,就是二美皆具,而教学方面不合要求,还是不应入选。”即所谓“无篇不精”。后来,他在《阅读教学管窥》中还曾指出:“所谓‘范文’应有两层意思,一是文章的典范,一是模仿的范本。有的课文,两者兼而有之,有的课文侧重一个方面,不可一概而论。”并强调要着重选择名家名篇,他说:“须知这些文章虽然不足以近期运用,却是远期运用的理想材料。何况取法乎上,适得其中,虽不便学生直接模仿,但对于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也并非不能近期生效的。此外,读名家名篇,还有提高学生文化素养的作用。如诸葛亮的《出师表》虽然不便于仿写,但一个中等文化程度的中国青年,不知道《出师表》,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