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银行治理结构的有效性(4)
2016-02-07 01:11
导读:第三,有效的治理结构必须使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应尽可能对应。Frank Knight(1921)可能是最早提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二者必须对应"这一观点的
第三,有效的治理结构必须使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应尽可能对应。Frank Knight(1921)可能是最早提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二者必须对应"这一观点的。最近,Harris和Raviv(1989)也指出,剩余索取权应当与控制权(投票权)对应,因为否则的话,"廉价投票权"会使得不称职经理更有可能控制企业。这里,"廉价投票权"指对结果不负责任的投票权。Dewatripont和Tirole(1994)认为剩余索取权是使拥有控制权的人采取恰当行动的激励机制。因此,促使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尽可能对应,就是指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拥有剩余控制权;同时,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则应承担风险。在公司治理结构层次上,剩余索取权主要表现为其拥有者在收益分配序列上是最后的索取者,也是风险承担者;剩余控制权主要表现为投票权,也就是拥有合同中没有说明的事情的决策权。如果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没有剩余索取权,则其手中的剩余控制权就将?quot;廉价投票权","廉价投票权"必然会使所有者对于经理层的控制缺乏效率,也可能使不称职的经理层更易于在这种治理结构的牟取生存空间。如果要使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严格、有效地行使投票权,让其同时拥有剩余索取权是最好的约束、激励手段。客观地说,在以委托代理制为本质特征的现代企业中,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常常是不可能完全对应的,其间的差异就反映了委托代理活动的成本,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二者直接的差异愈小,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就愈低。
第四,有效的治理结构应当根据业绩动态确定经理层的收入水平。换言之,经理层的收入不应当是固定合同支付的,如果经理层在企业中的所有收入是期初就固定了的工资、奖金、福利等而不受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即经理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则在这种情况下是很难保证经理会努力工作的。因此,为了提高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应使经理的收入与企业的业绩成一种正比关系。正如上文所述,经理作为企业的经营成员,他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拥?quot;自然"的控制,从而在给定经理行为难以监督和不能写入合同时,他必须有剩余分享权以促使其努力工作。同时,为了促使经理提高企业的长期生产能力而不仅仅是提高总销售收入和短期利润,在公司上市的状况下,经理的报酬应当与公司股票价格密切相关。从国外的情况看,经常采用的方法是让作为企业内部人的经理持有一定的股份,成为内部股东,因为这样可以使得经理的利益和外部股东的利益更好地一致起来;同时,为防范经理行为短期化,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该将经理的相当一部分收入期权化。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五,有效的治理结构应当在清晰的制度框架下给予代理人以充分的自主权。在建立了清晰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评估机制后,所有者应当给予代理人以较大的自主权,以应对市场的迅速波动和市场条件的快速变化。
第六,有效的治理结构应当促使企业所有权在多元化的基础上的适度集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内容,股权结构的安排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所有者对代理人的监控效率和所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首先应当强调的是,股权的单一化不可能形成监督制约关系,股权的适度多元化是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从实际企业运行看,当股权比较集中在少数投资者手中时(集中的形式有多种,如大股东、收购、大债权人等),由于占有企业利益的大部分 ,这些大投资者较股权过分分散在众多小投资者手中时更有动力和能力搜搜集企业经营信息和监控代理人,在有关决定上更容易采取一致行动;同时大投资者有足够多的投票权对代理人施加压力甚至通过经理市场和购并市场来罢免代理人。换言之,大股东们是通过共同利益最大化和对企业资产的足够控制来解决代理问题的。类似地,将大额现金要求权和干预企业主要决策的能力联系在一起,大债权人通过他们的相机控制权可以比小债权人更有效地约束经理。但是,股权过分集中却会导致这样一个负面效果,那就是大股东很可能会利用手中拥有绝对优势的投票权来为谋取自身利益时而侵害小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