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叙事中时间意识的演变
2013-06-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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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中提出,悲剧的六个成分中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中提出,悲剧的六个成分中情节是第一位的。因为正是事件的发展过程决定了人物的性格形成、显现和发展,从而决定了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意义。尽管后代的叙事理论往往更重视的叙事要素是性格,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毕竟表达出了对叙事的一种发生学意义上的认识:叙事首先是讲故事,也就是要组织和叙述情节过程。情节对事件的组织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和顺序,而任何的顺序归根到底是由人们的因果关系经验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其中都隐含着一定中人们对世界的发展演变过程的意识。这就是叙事中的时间意识。时间意识是一定文化中人们的世界观的基础。理解叙事中隐含的时间意识,就是在理解一种意识形态的世界观背景。
一、叙事与“天道”
上古的叙事在记载和阐释历史事件的背后,隐含着理解历史事件发展演变的观念根据,这就是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时间意识。《左传》是上古历史撰述中最具有叙事性质的著作,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古典叙事文学传统中时间意识的一种典型形态。
《左传》中所记述的历史事件以《春秋》为线索,也就是说,是依照时间过程逐年记载的编年体。从整体上看,书中的时间是纯客观的序列,不管大事小事都按照先后次序排列:“僖公元年”下来是“僖公二年”,“春王正月”后面是二月、三月;事件与事件之间的关系只是时间先后的顺序。但这只是在《春秋》所限定的宏观框架上所显示的时间状态。事实上,《左传》与《春秋》中明显的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对不同的事件具有不同的叙述兴趣:有的基本上是按照《春秋》的路子加一点解释就带过了,而另外一些事件却可能成为叙述者的兴趣重点,被组织成情节连贯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有“郑伯克段于鄢”、“长勺之战”、“齐晋鞍之战”、“秦晋之战”、“城濮之战”等战争故事。
在这样的叙事段落中,我们会发现其中的时间已不仅仅是排列事件先后顺序的客观尺度了。在这些故事中,时间过程与前后各个事件的发生次序、状态有了内在的联系。就拿长勺之战来说,《春秋》在莊公十年的记述中说:“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二月,公侵宋。”前后两件事可以认为只有客观发生的先后次序而没有内在的关联。但在《左传》中关于长勺之战的记载中,从曹刿请见开始,叙述了这个战争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而这些事件都有内在的关联:没有曹刿的请见就没有后来庄公三鼓而出的战法,当然也就没有最后的结局。换句话说,在《左传》所叙述的故事中,时间意识不仅表现为对事件先后顺序的排列,而且表现为内在的因果联系。
长勺之战的整个时间过程不长,大概是在几天内发生的。《左传》将《春秋》中“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这样一句话敷演成了一系列事件构成的情节:齐人进犯,曹刿请见,与庄公论迎战的条件,开战,追击等等。这些事件相互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陆续展开。在这个时间过程中事物发生了变化:开始是郑国遇到了强敌入侵的不利形势,最后则是战胜了敌人,形势翻转到了正面。实现这个翻转的条件主要在这几个方面:一是庄公体恤民情,因而有了民心基础;二是在战场上善于抓住敌疲我劲的时机一鼓作气;三是审慎观察敌人的行迹,避免在追击时中计。这些取胜之道概括起来无非是道义和智慧两个条件,而整个时间过程就是这两方面条件显现的过程。因此可知,这段故事情节的发展过程遵循着一种内在的逻辑,即道义和智慧决定结果这样一种规律。
综观《左传》中叙述的各诸侯之间的和战争故事就可以看出,长勺之战的逻辑也是贯穿在其他大多数故事情节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发展逻辑:比如在城濮之战的叙述中,一开始先描述了楚国大将子玉的暴戾和飞扬跋扈;随后是楚国攻宋、宋人向晋国求救;晋人通过灭曹、卫的办法来激怒楚国,接下来是楚君和左右一再劝子玉回师,而刚愎傲慢的子玉却一意孤行;与子玉相反,晋国重耳则以退避三舍的方式表现出他的谨慎谦抑……整个故事的时间过程是楚、晋双方首领性格和行为方式的显现过程。当子玉的狂悖傲慢和重耳的谨慎明智充分显现出来的时候,也就是决定战争结局的时候。这就是说,在双方的一系列行动产生和展开的时间过程背后存在着一种支配这种时间过程的普遍逻辑。秦晋之战也是如此:秦国先骄而一败再败;失败挫辱了秦国,但也激发了秦国君臣的同仇敌忾之心,并使他们变得谨慎起来,直到最后因君臣上下一心、背水沉舟死战而终获胜。在这个过程中,秦国君臣和行为的转变导致战争结果的转变,同样显现出了支配着战争胜负的普遍逻辑。总之,《左传》的每一个故事中,一个个事件出现、发展和变化的时间过程都被表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逻辑的展开和显现过程。时间因而不再是单纯的先后序列,而是推动事件发展的普遍逻辑的实现过程。这种时间意识可以称为事件逻辑意识。后代研究者多认为《左传》中包含着一种“民本”思想,这也就意味着《左传》的叙述意识中包含着一种意图。但《左传》中道德意图的实现,既不是《论语》或《公羊》式的教训,也不是《春秋》式的暗示,而是把整个事件发展的过程组织成具有普遍道德意义的逻辑过程。正是这个逻辑过程体现了作者的世界观。在作者心目中,最普遍意义上的道德,也就是“天道”,是世界上一切事物发展的共同的客观逻辑。因而事件逻辑也就成了“天道”或普遍道德的逻辑。
把时间过程理解为“天道”的现实化过程,这种时间观念基本上贯穿在后代大部分“正史”的叙述意图中。所有的“正史”叙述背后都隐含着一种普遍的道德意图,就是表现历史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的普遍规律,即所谓兴亡之道。在这种叙述意图的引导下,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发展过程基本上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相似道德逻辑的循环往复。《新五代史》“伶官传序”中的“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两句话可以说是这种历史意识的一个经典表述。由此可以看出,把叙事中的时间过程理解为“天道”显现的逻辑过程,这样一种时间意识实际上是中国古典的意识形态传统作为历史观念的表现。
二、不可知的未来
《左传》的叙事对中国叙事文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但中国古代叙事真正作为一种自觉的文学形式的发展却不是从《左传》开始,而应当从自觉地虚构的故事并把这样的故事作为独立的文本阅读算起。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一文中认为,唐代的传奇才是“有意识的作小说”,并且认为这是小说史上的一大进步。因为上古的神话散乱湮没了,而魏晋的志怪小说他认为作者是把它们当作事实记载的,如同史料而非后代意义上的文学;而唐代的传奇不仅是在有意地“作小说”,即虚构游戏笔墨的小说家言,而且是在有意地讲故事——把虚构的事件串联成有头有尾、有情节有人物的故事,从而形成了后代意义上的“小说”,即虚构的叙事文学作品。
从杂散的片言只语组织成有完整情节的故事,这是叙事艺术形式的形成。而组织这种艺术形式的深层意图根据则是时间意识的自觉。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解释小说的情节要素时用了一个著名的例子:“国王死了,王后也死了”是故事,而“国王死了,王后因悲伤而死”则是情节。换句话说,叙述者在组织情节的过程中不是简单地按时间的客观顺序排列事件,而是把时间的推移过程按照他所理解的事物发展逻辑组织了起来。从叙事文学历史的发展来看,无论是西方的戏剧和小说,还是中国叙事文学的主流——话本、戏曲文学和案头白话小说,一个关键性的共同的文体特征就是情节。严格地从后代成熟的“小说”或叙事文学文体自觉的意义上说来,唐代的传奇还不能算是真正“有意识的作小说”。因为其中毕竟有大量的作品还是像史料记载一样地只管把道听途说的奇闻轶事写出来,并没有有意识地组织情节;对于当时的文人读者来说,阅读这类传奇的主要期待除了对离奇的事件本身好奇和或有或无的道德寓意之外,更多地是对作者的叙述手法、风格等散文写作技巧的欣赏。因此,虽然唐代传奇中已有了相当成熟的叙事文学作品,但还很难说这种叙事文学形态已经成为自觉的文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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