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历史唯物主义(2)
2015-04-26 01:02
导读:应当强调,其中所体现的生产力论是具体的、现实的和完整的。其一,这里所讲的“先进社会生产力”,应有纵向和横向的双重、动态的定位座标。纵向看
应当强调,其中所体现的生产力论是具体的、现实的和完整的。其一,这里所讲的“先进社会生产力”,应有纵向和横向的双重、动态的定位座标。纵向看,这是指中国今天相对于昨天的生产力发展与进步;横向看,则要求我们要着眼于赶超当今世界的先进生产力,不过要以先进带后进,而不能脱离中国的现实和忽视大多数。其二,这里既讲“先进社会生产力”,又讲其“发展要求”。生产力无疑是根本。但我们不能离开作为体现其“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条件,而抽象、孤立地讲生产力。其三,这里讲的是“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不只是某个地域或行业的生产力的发展。显然,这包含着要求指导生产,协调发展的全局观点、战略眼光、社会尺度和社会效益,以防范发展的失衡、畸形与浪费。总之,江泽民同志提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了科学生产力论的思想光辉,是我们的立党之本。
第二,社会主义的利益原则及其实现,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集中反映,也是“三个代表”之重要的历史唯物论的根据。在历史唯物论看来,“人们所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187页),而作为生产力发展之本质要求的“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版,第307页)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然也是这样。在“三个代表”中,党要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的新概括,也是社会主义利益原则的发挥。这坚持了社会主义事业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283页)原理,体现了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为从根本上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和历史主动性,找到了现实基础。当我们党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党就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信赖与拥护,就有坚如磐石的“执政之基”,社会主义就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为了提高当好这方面代表的坚定性与自觉性,我们认为,应当弄懂蕴含于其中的三个维度的利益结构。(1)利益的主体结构:这包括工人阶级利益、劳动人民利益、一切公民的合法利益。共产党当然首先要代表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而“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不同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285页);其次,党由此也实际代表着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其三,由于工人阶级要“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所以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还能够代表和依法维护全体公民的一切正当利益。
(2)利益的层次结构:这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其中社会阶级和阶层的经济利益是基础;由制度保障的政治利益是本质,并且是其经济的集中表现;而文化利益则是其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体现。至于群众性的、变动中的日常福利,则是利益的表层结构。我们党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当然要兼顾和代表社会的各个利益层次,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特别是要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基本的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而不是无确定立场地、笼统地代表一切人的利益。
(3)利益的关系结构:各种社会性的利益还表现为局部的、眼前的和全局的、长远的利益。毫无疑问,我们党和政府要重视并尽可能满足社会各局部的、群众的眼前利益,但人民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利益高于一切。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2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