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时期的立宪论争及其现代启示(2)
2015-04-27 01:42
导读:当然,人们必须承认,制度决定论无疑还是有其“望梅止渴”的积极作用的,制度决定论对立宪政治的简单化的理解乃至误读,往往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刺激
当然,人们必须承认,制度决定论无疑还是有其“望梅止渴”的积极作用的,制度决定论对立宪政治的简单化的理解乃至误读,往往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刺激作用,产生一种激发国民向上的激情,一种克服数千年来习以为常的政治“常规”与文化惰性的思想感奋,以及以先进文明为参照点的对现实专制政治的批判意识与挑战意识,它会促使人们以一些全新的角度,来批判地认识自己的过去,以及重新认识中国应该选择的前程。从逻辑上看来,某些看来属于错谬的东西,在历史上又往往充任了进步的“荷尔蒙”。
然而,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制度决定论的思维方法有着其严重的消极作用,这种消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具有在政治上引导激进化的潜在可能。更具体地说,人们的危机感越强,要求立宪的愿望也随之越强,这就决定了立宪思潮将随着内忧外患的深化,随着民族危机的尖锐化,而不断地走向激进化。这正是形成中国改革过程中的激进主义思潮的一种重要的思想根源。事实正是如此,清末筹备立宪展开以后,民间出现的三次要求立宪进程提速的运动,就是以中国民族危机迫在眉睫作为根据的。由此引起的政治参与的急剧膨胀与持续的权威危机。
其次,制度决定论思维方式还导致政治整合的严重危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危机感越深,要求立宪的愿望就越强烈,而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却没有随立宪制度的建立而成熟。这样就导致从西方引入的先进的宪政制度与落后的经济、社会、民俗环境完全脱节,政治制度与经济社会环境之间出现整合上的困难。并进而并引发政治危机。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就有可能在严复所说的“新者未得,旧者已亡”的困境中陷入空前的失范状态。清王朝权威提前崩溃后,中国现代化的政治整合陷入长达数十年的持续危机与混乱,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政治整合的失范则是在立宪运动激进化以后发端的。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下面我们可以通过立宪缓行派对立宪派思想的批评,来展示以制度决定论为基础的中国立宪思潮所潜含的矛盾。
自1905年到1911年的清末筹备立宪过程中,在积极立宪派与缓行立宪派之间,一直存在着相当激烈的论争和思想冲突。自民国以来,清末立宪运动中的缓行派的思想观点就一直没有受到学者应有的重视。如果从后发展国家早期现代化这一特定视角来看,人们将会发现,立宪缓行派的思想远不是“文化守旧”可以简单地一语概括。那些被斥为“保守派”人士的思想的,要比人们想当然认为的更为丰富复杂得多。下面,本文将进一步考察立宪派与立宪缓行派之间是如何在立宪问题上展开思想论战的。这种论战对于认识中国早期现代化过程中不同的政治选择上的冲突,可以提供哪些启示。
实际上,这种两派之间进行的思想冲突和交锋,反映的正是传统的专制国家,在仿效西方政体过程中存在的两难矛盾与困难问题,因而实际上有着十分深厚的内涵。这种思想论争,对于理解清末立宪运动的内在矛盾和困难,对于进一步认识制约中国早期现代化过程的各种复杂条件和因素,实际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清末立宪运动中的缓行派
清末反对把筹备立宪作为基本方针的人士,实际上包括两种类型的人。
一种是基本上赞同立宪的方向,但对当时占主流地位的预备立宪思潮持批评态度的人士,这一类人并不反对在未来某个时候走立宪改革的道路。他们认为,由于中西文化、和条件与环境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简单地仿效西洋宪政,将会对中国的变革,对现体制下的秩序稳定带来严重的不利后果,因而他们主张推迟预备立宪,到未来时机成熟以后,再考虑以渐进的方式来推进立宪改革。他们认为,在新政的现阶段,应以加强君权,实业,实行开明专制为目的。例如军机大臣孙家鼐、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御史赵炳麟、王步瀛等人,均坚持这种主张。于式枚可以说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曾公开表示,中国的立宪应在二十年以后才可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种态度使他在立宪呼声日益高涨的当时显得极为孤立,以致成为全国占主流地位的立宪派士绅的众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