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的公共领域与流产的政党营销—以“宋教仁(3)
2015-08-07 01:07
导读:甲午中国溃败后,全社会尤其是年轻的知识分子情绪激昂。他们无法像先辈那样斯文儒雅或循规蹈矩,以集会、演说、办报等方式来营销自己的救国政纲在
甲午中国溃败后,全社会尤其是年轻的知识分子情绪激昂。他们无法像先辈那样斯文儒雅或循规蹈矩,以集会、演说、办报等方式来营销自己的救国政纲在清末已变得越来越平常。凡立社团者必有演说。1897年湖南南学会成立,巡抚陈宝箴发表演说时,听众多达千余人,它与次年康有为等在京师成立保国会时的演说,堪称世纪末最为经典的政治演说。20世纪初上海的张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20世纪初年中国政治的晴雨表,也是江浙资产阶级初期政治活动的一个重要会场”。同盟会成立后革命党人东京有数次千余人参加的演讲会,这不仅震动了留日学生,也推动了国内的演说风潮。1911年6月17日,在成都保路同志会成立大会上,发起者罗纶、邓可孝等数人相继登台发表演说,“台前台后,只见万头攒动,莅会人数,据那时的不确切估计约在五千人上下”。凡此,皆有可圈可点之价值。
清末革命与改良两党曾势如水火,他们的政治主张如同两个同类产品为争夺市场份额而战。最后的胜者看似革命派,但改良派并非是败者。经过数年的论战,从市场份额来看,两派均在扩大。革命派自不待言,改良派制造的立宪舆论受到了“上自勋戚大臣,下逮校舍学子,靡不曰立宪立宪,一唱百和,异口同声”的效果。革命与立宪之争至辛亥前夕已演化为民主(民主是革命派与立宪派共同的价值追求)与专制之争、社会与国家之争,最后的失败者只有一个——清王朝。
从政治营销的角度看,革命派与立宪派分别以非法和合法的身份在向中国人营销民主思想,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其说是对立,不如说是互补。因两派共同的努力大大激活了“观念市场”。孙中山说了一句大实话:“自武汉发难,不数月而共和政治出见于亚东大陆,论者推原首功,咸以为数年来言论提倡之力,固矣!”但需说明的是,立下的“首功”也有立宪派的份。在预备立宪期间,启开了各省咨议局和中央资政院的选举。立宪舆论与立宪进程的发展并非同步前进。因为清廷推行宪政并无诚意,而立宪派则要假戏真做。当立宪派与朝廷的矛盾达到尖锐化的程度时,立宪派遂与革命派殊途同归,加入了反清的行列,他们也来分享革命的胜利果实实是按照市场上价值规律的分配原则。将部分立宪派在革命后取得领导权视为“投机”或“窃取”恐怕是不公平的。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从这个意义上讲,辛亥革命运动本身也可视为一次现代政治营销的大演示,是观念市场上民主与专制的一次大较量,而民初宋教仁参加的国会竞选则是这种较量的继续。
三、宋教仁的政治营销策略
清末公共领域的急速放大及政治营销的广泛实践,加之民初有成文的“宪法”作保障,我们似乎有理由说通过合法的政党竞选建立政党内阁未必不可行。既然能推翻帝王,为什么不能撼动一个有独裁倾向的临时大总统呢?在有远大抱负的宋教仁看来,生在此时,他是幸运的。
宋教仁跃居为革命党的领袖人物是在武昌起义前后。在一个论资排辈的国度,从年龄上看宋氏并无优势(武昌起义爆发时年仅29岁),同盟会的初期,宋教仁的地位居孙、黄之后,但在武昌起义前后宋氏的政治地位大大提高。
辛亥革命的成功得益于武昌起义,而武昌起义的发动,又得益于宋氏在1911年广州“三·二九”黄花冈之役失败后在沪发起成立的“中部同盟会”的筹划。不容小视的是宋氏还是革命党人中杰出的政法专家,他对西方政法的熟悉程度可以与孙中山比肩。他在留日期间先后入政法大学和早稻田大学钻研政法。此间他陆续翻译了日本及欧洲各国的宪法、官制、财政制度等方面的书籍,研究西方的政党政治、责任内阁等,其目正是为将来建设时代之需要。
作为同盟会章程的起草者之一,宋教仁于10月28日抵达武昌,并在炮火硝烟中着手制定革命约法,以巩固和规范新生的革命政权。11月9日军政府颁布了由宋教仁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计7章60条。这是武昌起义后第一部民主政权法典。总纲规定:鄂州政府由都督及都督任命的政务委员、议会、司法构成。人民一律平等,享有言论、集会、结社、信教、居住、保有财产、自由营业的权利;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主权在民的原则遂得以确立。《鄂州约法》堪称中国近代第一部宪法,它绘就的民主共和国的雏形为接踵独立的省份提供了一个样板。宋氏在辛亥革命运动中的地位颇似美国独立战争中的杰弗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