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7)
2015-09-06 02:04
导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越是社会改革受到阻碍,政局败坏,社会黑暗,文化人的这一种从国民状态着眼的思路反而越得到强化。戊戌政变以后,严复被迫放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越是社会改革受到阻碍,政局败坏,社会黑暗,文化人的这一种从国民状态着眼的思路反而越得到强化。戊戌政变以后,严复被迫放弃国闻报,但他在给张元济的信中说:“仰观天时,俯察人事,但觉一无可为。然终谓民智不开,则守旧、维新,两无一可。即使朝廷今日不行一事,抑所行皆非,但令在野之人,与夫后生英俊,洞悉中西实情者日多一日,则炎黄种类未必遂至沦胥,即不幸暂被羁縻,亦得有复苏之一日也。所以摒弃万缘,惟以译书自课。” 与此同时,蔡元培也有非常相似的看法,他后来对友人回忆说:“戊戌之变,元培在京师,历见其始终。而推暨其故,以为天演所趋,盖有不得不变通者,而当事诸君为之而不成,盖亦有操之过蹙者欤。国大器也,人质点也。集腐脆之质点以为器,则立坏;集腐脆之人以为国,则必倾。居今日而欲自强,其必自人心风俗始矣。” 恰恰是政治、军事等直接层面的改革的失败,反过来强化了对于“国民性”的关注。 有意思的是,将近30年以后,面对北洋政府治下的社会腐烂,鲁迅又一次重复了严复式的喟叹:“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 而到1930年代中期,目睹日本侵略势力的步步进逼,张元济也依然坚信:“吾国家至于今日,惟有从增进国民程度入手,否则无论如何总是皮毛。” 这些文化人会如此执拗地关注“国民性”,自然显示了他们独特的眼界和责任感;但是,当这种对于社会成员身上的国民属性的重视有增无减、成为文化人的普遍意识的时候,对“个人”的那些独立于民族、国家之类集合概念的价值的认识,也就很难发展起来了。
1910年代中期骤然兴起的“新文化运动”,显示了中国文化人在1980年代以前的一次对于“个人”独立价值的最热烈的鼓吹。 但是,即使在激烈地破除“国家”之类集合概念的神圣意义,《新青年》的作者们也并不真能全神贯注于“个人”,因此,他们对“我”的鼓吹非常容易走调。1916年,易白沙发表长文《我》,先是引经据典地论证“我”的价值,一转却说起“我”如何为社会作贡献:“有牺牲个体小我之精神,斯有造化世界大我之气力”,最后甚至要“个体之我亡,世界之我存”,并以孟子“士不可以不弘毅”一类的用世格言作结,活现出终不能忘情于社会国家的本心。 更重要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们所以要驱除 “国家”之类头上的光环,一个内在的原因,就是对辛亥之后的国家政治的极度失望,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正是对“国家”爱得太深,失望太大,才愤激地转向“个人”和抽象的“人类”。1918年胡适发表那个著名的呼吁:“最要紧的还是救出你自己”,但他的理由却是:“你要想有益于社会,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甚至是:“有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象海上撞沉了船”! 也惟其如此,一旦谁能强有力地证明,社会的大船并不一定触礁,它还有驶出漩涡的可能;或者形势急剧恶化,逼得人无心多想,本能地就要跳起来救世,所有这些对“个人”独立意义的关注都会迅速消散。 偏偏从1920年代晚期开始,战争和其他类型的巨大的社会动荡一直没有停息,种种高举“民族”、“国家”和“集体”旗号的思想潮流也顺理成章地此起彼伏,持续占据着社会精神领域的中心位置,到了1950-70年代,“个人主义”甚至成为人们避之唯恐不及的恶名,当时的青年人普遍地无法想象,“个人”自有其不可剥夺的独立的价值 ――“新文化运动”对于“个人”价值的发现,几乎是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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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19世纪晚期整个社会的知识系统发生根本改变的时候,如何重新认识单个的社会成员的自身价值,是必然要被当作重大的问题提出来的。如果悬空来想,你当然可以希望社会对这个问题作出尽可能多样的表述和解答;但是,在当时那样内忧外患紧密交织的严重情境之中,一旦民族主义的“国民”意识发展起来,它对这个问题的表述和解答就势必会获得一种近于“垄断”的力量,将其他不同的声音都压至边缘。这样,中国民族主义就以对“个人”价值的主流认识,在更深的层次上大大增强了它对内的那一个面向的基本倾向:连“个人”都可以、而且应该融入“国家”的整体,“民族”、“阶层”也罢,“地区”也罢,就更理当如此了。那个通常是由政府代表的抽象的“国家利益”,因此变得更为清晰,也更为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