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后的党支部:困惑、斗争与权力格局?
2015-09-03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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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选举后的党支部:困
村民选举后的党支部:困惑、斗争与权力格局?
1998年底,村民选举后的一天,大岭村党支部一屋子的焖烟,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支部会议开得很沉闷。一位支委望着村支书说到:“陈书记,村委会的办公室都快装修好了,要与我们分家呢,以后我们怎么办?”一提到村民选举,50多岁的村支书就满脸的疑惑和怨气。想到新当选的村主任要从他手中接管象征权力的大印,村支书就一脸愤然:这不是想夺权了么?
类似大岭村党支部的困惑,在全国各地农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值得思考的是,直接公开的村民选举,是加强还是削弱党的权力?村委会与党支部的权力究竟出现了哪些冲突和斗争?这些斗争及其结局,说明了什么问题?更进一步地说,在评估村民选举效应的时候,我们能对这种有限民主(limited democracy)的前景作出什么样的判断?这些问题浓缩到一点就是,直接公开的村民选举对党在农村的权力基础究竟提出了什么挑战?本文主要根据第一手资料,试图对这些焦点问题进行学术探讨。
1999年2至9月,笔者连续跑了中山、新会、南海、龙岗等市(区)。同市委政研室、理顺办、农委、民政局等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访问部分村干部和普通农民。是年9月,笔者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白思鼎(Thomas P. Bernstein)调查了广东新会市的三个镇,并在每个镇走访了一个村。笔者的调查主题是,紧密结合广东省撤区设村、实施村民自治的农村体制改革实践,就“村民选举”、“村支两委关系”以及“农民负担”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考察。
一、困惑:党支部权力面临挑战
村委会选举前的大岭村,是Z市火炬镇下属的一个管理区。在这种体制下,管理区办事处是镇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区办事处的主要干部,包括管区书记、办事处主任均由镇政府委派。这种“任官制”使得农村管理区权力格局与其上级组织保持一致,实行的也是“书记挂帅、分兵把口”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然而,当广东省自上而下地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后,大岭村原有的权力格局面临打破,村支书由此而陷入了困惑与不安之中,经受着权力被瓜分与接管的痛苦。大岭村新当选的村主任(非党员)原是村公司里的一个厂长,当然一切都得服从村支书的调遣。村委会选举产生之后,村主任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接管了村集体的财权,一直由村支书掌管的行政公章也被迫打了移交。这位被上级封为“领导核心”的村支书,手中只剩下把“斧头镰刀”。尽管村支书的职责仍然是“抓大事”,名义上仍然是“第一把手”,但总觉得少了经济大权,其他权力就被架空了。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这天,大岭村支书召集支委开“烟会”。支书说:“现在都在讲依法办事,《村委会组织法》不也规定我们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吗?你们说说,这个‘核心领导’究竟是什么意思呀?”一支委插话:“我想是不是村里大事最后还得由党支部拍板定案。”另一位搭腔:“就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嘛。除了村民选的,其余的还得支部任命,是吗?”村支书接着说:“《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核心领导作用就那么一句话,我总觉得把不准;而规定村委会的职责有七八条之多,都实打实的。你说村里大事最后得由支部决定,那村民会议和村代会干什么用?你说还有党管干部的原则,那还要选举干什么?村里就那么几个管事的人,重要的要村民选举,剩下的你就是任命,人家也不一定愿意干呐。”这位支书所讲的“不愿意干”的干部,包括有名无实的团支书、费力不讨好的计生专干以及经营困难的小厂长等等。
带着困惑,大岭村支书来镇里参加党委扩大会议,正好也想弄明白他这个村支书今后究竟怎样才能当下去。会议由镇委书记主持,市委组织部的一位科长也到场。
大岭村支书先陈述了他们村支部与村委会的紧张关系。另一位村支书感到愤愤不平,他补充到:“我们村更麻烦。村委会都停发了团支书、民兵营长的补贴,说你们党支部任命的人,找支书要工资去。我们村的财务开支现在是村主任‘一支笔’,支部都要从村委会出粮,要团支书找我们要钱,不是存心要我们难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