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
2015-09-06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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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
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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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九世纪以前,中国并没有类似今天这样的“民族主义”的观念。古代中国人大都是秉持一种天圆地方、“中华”居中、四面皆是低等 “夷人”的“天下”观念,主要以文化上的优劣差异、而非种族或生理差异来区别“华”、“夷”。
但到晚清时候,情况大变了:首先,中国被迫向 “西方”逐渐敞开门户,各种欧洲的器物、观念和人员迅速进入中国,大大改变了沿海地区和城镇居民的日常观感;从魏源、徐继畲等人编撰《海国图志》(1842)和《瀛寰志略》(1848)开始,整个社会的知识系统随之发生变化,到19世纪晚期,这个变化已经相当明显,尤其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比较年轻的文化人 中间,一种新的“世界”观念――中国只是世界上许多“国”中的一个,与西欧诸国相比,至少在经济、军事和政治上还居于劣势, 差不多完全取代了上述那一种古老的“天下”观念。
其次,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到1895年的“甲午战争”,西方列强、特别是“维新”成功之后的日本对中国的不断侵犯,在社会上造成了一种中国即将被“瓜分”的严重的忧虑。这忧虑的一个直接的思想后果,就是文化人普遍从利益冲突的角度来理解“国”与“国”的关系。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拥有极大的社会影响、自称能以手中的一枝笔“转移”国人心理的梁启超,就这样解释“国家”的起源和基本作用:“国家者,对外之名词也。……人类自千万年以前,分孳各地,各自发达。自言语风俗,以至思想法制,形质异,精神异,而有不得不自国其国者焉。循物尽天择之公例,则人与人不能不冲突,国与国不能不冲突。国家之名,立之以应他群者也。故真爱国者,虽有外国之神圣大哲,而必不愿服从其于主权之下,宁使全国之人流血粉身靡有孓遗,而必不肯以丝毫之权力让于他人。”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其三,因为对颟顸守旧的清廷日渐失望,也因为有意借鉴西方“迅速富强”的政治经验,从1880年代开始,有意改革的文化人越来越自觉地宣扬 “国家”概念,并由此推导出“国民”、“国族”等一系列派生概念。 正是这一个属于全体“国民”的“国家”,逐渐取代了“朝廷”,成为19世纪晚期多数矢志改革的文化人忠诚的对象,也成为他们动员社会、起而创建或拯救的目标。
其四,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借助光绪皇帝的权威自上而下地推行社会改革的道路被斩断,一批比较激进的文化人更将矛头对准整个清王朝,开始了以推翻满清、建立共和国为基本目的的革命运动。这个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大力鼓吹一种以种族而非文化来区分“汉”、“满”的意识,甚至不惜煽动某种类似种族仇恨的情绪。 譬如当时另一位重要的思想家章太炎,就特意用了这样古意盎然的文句,宣誓一般地写到:“白日有灭,星球有尽,种族神灵,远大无极!敢昭告于尔丕显皇祖轩辕、列祖金天、高阳、高辛、陶唐、有虞、夏、商、周、秦、汉、新、魏、晋、宋、齐、梁、陈、隋、唐、梁、周、宋、明、延平、大平之明王圣帝,相我子孙,宣扬国光,昭彻民听。俾我四百兆昆弟同心戮力,以底虏酋爱新觉罗氏之命,扫除腥膻,建立民国,家给人寿,四裔来享。呜呼!” 在当时,类似这样的言论,在激进的文化人主办的报纸和杂志上到处可见。
正是在上述复杂的内外社会、政治和思想状况的合力之下,一种与“亡国”、“国家”和革命问题密切结合的民族主义思想,开始在中国萌生。1902年梁启超发表系列长文《新民说》,明确主张:“今日欲抵挡列强之民族帝国主义,以挽浩劫而拯生灵,惟有我行我民族主义之一策。” 1907年章太炎作《中华民国解》,从远古时期一路讲下来,以相当强悍的历史叙述,勾勒出“中华” 民族及其地理和政治疆域的基本轮廓。 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开宗明义:“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国民党领袖孙中山则干脆将“民族主义”举为他政治理论的三个核心概念之首; 直到1921年底,他依然在公开演讲中大声疾呼:“吾人若以救国为己任,则仍当坚持民族主义,实行收回已失之土地与国权,……勿谓满族已倒,种族革命已告成功,民族主义即可束之高阁也。” 到这时,无论是作为一些条理分明、但互相之间并不完全协调的主张和观念,还是作为一种宽泛而模糊的集体意识,“民族主义”已经深深嵌入中国社会的精神结构,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枢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