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本位”特质与民众“公共(2)
2017-08-21 01:35
导读:近代中国思想家中较早关注“公”、“私”问题的当推严复。他认为,中国的整个社会秩序建立在“孝”上,而西方则建立在“公”上。[3]近代中国思想界
近代中国思想家中较早关注“公”、“私”问题的当推严复。他认为,中国的整个社会秩序建立在“孝”上,而西方则建立在“公”上。[3]近代中国思想界大师级人物梁启超在分析中国的国民性时,也曾以深邃、睿智的历史眼光和不无前瞻性的“现代性”意识,深刻地指出了中国人的四大缺点:“一爱国心之薄弱”,“一独立性之柔弱”,“一公共心之缺乏”,“一自治力之欠阙”。在《论公德》一文中,他具体指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得焉以成立者也。”[4]“五四运动”时期,不少学者都循着梁启超的说法,激烈抨击中国人缺乏“公共心”、“公德心”。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陈独秀就说:“中国人简直是一盘散沙,一堆蠢物。人人怀着狭隘的个人主义,完全没有公共心,坏的更是贪贿卖国,盗公肥私。”不过,陈独秀认为,妨碍中国人的“公共心”的不是“个人主义”,而是家族主义。他说:“我以为戕贼中国人公共心的不是个人主义,中国人的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都做了家族的牺牲品。”[5]被称为“民族魂”的鲁迅对中国的国民心同样有着极其深刻的洞察、体悟和剖解。在他看来,中国的国民性主要表现为毫无公共心。他说:“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6]。林语堂也注意到:“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所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而这种只顾效忠家庭的心理实即为扩大了的自私自利心理。”[7]159-202林语堂指出:“‘公共精神’为一新辞,‘公共意识’一辞亦然,‘社会服务’一辞亦然,中国原来没有这种东西。”[7]139
同样有感于中国国民“公共精神”的缺乏,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才将“三民主义”的立法精意确定为:“以全国社会的公益为本位”,倡行“天下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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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对中国社会的“公共性”问题更是感受至深,在其所著《中国文化要义》中,对这一问题更是做了系统、深刻、精到入理的分析。在谈到“公共观念”问题时,他指出:“人们的品性,固皆养成于不知不觉之间;但同时亦应承认,公共观念不失为一切公德之本。所谓公共观念,即指国民之于其国,地方人之余其地方,教徒之余其教,党员之余其党,……如是之类的观念。中国人,于身家而外漠不关心,素来缺乏于此。特别是国家观念之薄弱,使外国人惊奇。”[8]68他明确指出,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梁漱溟认为,为中国人所缺乏的集团生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有一种组织,而不仅是一种关系之存在。组织之特征,在有范围(不能无边际)与主脑(需有中枢机关)。二、其范围超于家族,且亦不依家族为其组织之出发点。——多半依地域,或职业,或宗教信仰,或其他。三、在其范围内,每个人都感受一些拘束,更且时时有着切身利害关系。合此三条件者,即可以说是集团生活;不合者,便不是。我们以此为衡,则中国人是缺乏集团生活的。”[8]69
一生致力于乡村研究的社会
人类学者费孝通在其“差异格局”一篇论文中一开头就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他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种毛病的。”[9]22-23不难看出,当年思想界的先贤已经认识到,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文化欲回应现代性的挑战而获致“新生”、开出“新气象”,不能仅以“船坚炮利”为能事已毕,也不能仍旧把“道”封闭在内在超越的形上领域之内。它同时意味着“群”、“己”界限的调整,意味着文化传统创造性转化的重点,必定要从“内圣”的道德本体移至“外王”的公共哲学视界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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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理上讲,历史上和现实中,各种不同的社会之所以能够区别开来,无非是因为它们拥有自己的象征体系,比如先天的同一体系(血缘、母语等)、信仰体系、世俗利害关系体系(经济、
政治制度)等等,可以说这些象征体系的性质决定该社会的凝聚度。历史证明,一旦该社会之理性开始追求经济价值,这凝聚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该社会的经济发展。就传统中国社会来说,宗教意识比较淡漠,因此相对而言,世俗利害关系体系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这世俗利害关系体系与本文即将考察的公共性精神尤为密切,也就是说,该体系的公共性精神如何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