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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养老是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南漳县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对农保资金征管机制的建立及提高农村居民保障质量提供了借鉴。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保资金;征管机制
2009年l2月,湖北省南漳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之一、襄樊市仅此一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自开展新型农保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2月1013,短短1个月的时间,该县已参保80567户,占总户数110263户的73%;已参保169024人,占适龄应参保283664人的60%,全县11镇(区),城关、清河、李庙三镇(区)的参保人数覆盖面最广,基金征收进度最高,均达到镇(区)应参保人数的70%以上;同时,全县为40595名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1—2月基础养老金待遇446.545万元,占老龄人员50058人的81%。
一、基金筹集及模式
一是推行目标。根据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与安排下,该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试点工作于2010年元月8日启动,11镇(区)财经所协同工作队有序展开、分工合作、强力推进,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按照“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目标,个人缴费越多,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如果按最低标准缴费,达到15年以上,将来每年最低可领取790元以上的养老金。
二是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1)个人缴费。以农户家庭为参保单位,缴费标准现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一年一次性缴纳。(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确定。(3)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给予30元补贴(省政府补贴20元,县政府补贴10元),但不作为个人应缴保险费标准计算;县政府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且缴费困难的群体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是管理及征缴。由县劳动保障部门主管,镇(区)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经办,农村局及镇(区)财经所负责征缴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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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被纳入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为了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首先,坚持在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通过发放新农保政策问答手册、《致全县农民朋友一封信》、制作政策问答展板、台开办专题节目、刷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措施,认真细致地工作,苦口婆心地宣传,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操作。每个工作组做到“四包四不”,即包政策宣传,不漏户漏人;包登记参保,不缺表缺项;包收缴保费,不少收少交;包按时完成,不降低质量。参保的方法上实行“三先三后”,即:先60周岁以上的家庭,后其他家庭;先认识好的家庭,后有顾虑的家庭;先富裕的家庭,后困难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