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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错纠错”的案例分析(1)

2014-10-27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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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错纠错”的案例分析文/罗增儒  在文[1]中,笔者认为:“学生在解题中出错是学习活动的必然现象,教师对错例的处理是解题教学的正常业务,并且,错例剖析具有正例示范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解题教学”.下面发生在特级教师身上的“以错纠错”现象,竟能在多家刊物延续十年之久,则促使笔者进一步思考:错例分析可能对教师的教学观念和业务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出示案例
  我们先引述3处典型做法.
  1.早在1990年,文[2]曾对一道数列极限题指出“思维定势在解题中的消极影响”;然后在文[3]、[4]中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最近(2001年5月)又在文[5]中将欠妥的认识原原本本发表出来(见原文例4):
  例1 若 (3an+4bn)=8, (6an-bn)=1,求 (3an+bn).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学生对“和的极限等于极限的和”的结论十分熟悉,受其影响,产生了下列错误解法: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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