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4)
2017-09-11 03:16
导读:社会网络边界的背离。据此,本文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假设ⅰ:活动民工在活动中社会生活场发生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民改变他们以血缘、、地 缘关系
社会网络边界的背离。据此,本文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假设ⅰ:活动民工在活动中社会生活场发生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民改变他们以血缘、、地
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的边界,影响这一边界的主要函数是社会身份而不是社会职业。
假设ⅱ:活动民工在社会位置的变动中对血缘、地缘关系的依靠,并非一种传统的“农民习
惯”,而是一定结构安排下的节约本钱的理性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在影响和改变着制度化的
结构的安排。
假设ⅲ:活动民工在职业变动中经济地位获得进步,但社会地位没有明显变化,这种经济地
位和社会地位的不一致是由于制度化安排的惯性,而结构变转动性最大的是日常生活。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招标课题〖cd2〗“大城市吸纳外来劳动力的能
力和对策研究”的分析报告,因而行文中要涉及到对一些相前方面的总体描述,而不仅权限
于对假设的验证。
本文根据的材料是笔者参加的课题组于1995年6-7月在山东省济南市所做问卷调查。调查组
首先对该市可能把握民工情况的有关部分进行了访谈,如工商局、税务局、计生委、劳动局
、劳务服务中心等,在劳务服务中心发现了一份“临时用工登记簿”,但上面登记的基本上
都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工使用名单。后来在走该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对民工进行
访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公安部分的一份更为完备的进城民工登记表,最后对济南市4个
市区(历下、市中、天桥、槐荫)的12个居民委员会的活动民工所进行的分例分层抽样调查就
是以这份难得的登记清单为基础的。此次抽样调查获得有效样本为1504个,其中男性占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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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占287%;本省民工占93.2%,外省民工占68%;均匀年龄256;已婚的占443%
;受教育程度初中的最多,占710%,小学的占160%,高中以上的占121%,文盲占09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的研究报告,济南市1994年有活动民工的10.5万人,占济南市当年170
万市区人口的62%。对调查点济南市的选择,一是由于它可能代表中国大城市的一 般情况
,较少“特殊性”,二是由于与该市已有的联系使我们轻易具有调查上的方便。
二、活动民民的社会网络和交往方式
山东省是1978年改革以来中国北方省份中经济发展较忆的地区,到1994年,敛上国内生产总
值达到3872亿元,在全国仅次于广东和江苏,大大高于人口总量在其之上的四川省和河南省
。在8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大潮中,山东省并不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既不像广东、北
京、上海、天津那样成为活动民工的主要吸纳地,吸收了全国净迁移量的30%以上,也不四
川、湖南、贵州、广西等省区那样,成为活动民工的主要迁出地。①历史上山东人的“闯
关东”,曾是晚清以后中国国内移民的主流这一。80年代以后,东北三省的劳动力开始南下
,但并没有大量进进山东。山东省改革以来民工活动的主要特点是省内活动,即在省内由农
村向城市、由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西部地区向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东部地区活动。从我
们在济南市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在抽查的总样本中,本省人占93%,其次是浙江人,只占2j
4%,而且后者大多是以制衣业和修理业为主的个体业主,是一定的生产资本的拥有者,而
省内进城的活动民工一般都只拥有劳动力。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特别重视以家庭为纽带的亲缘和地缘关系的。这种对亲缘、地缘关系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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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成为一种“习性”,并具有很大的惯性。这种
“习性”没有因生活地点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动或职业由农民到工人的变动而改变,也没有因
拥有了一定的工贸易生产资本,成了雇用他人的业主而改变,如北京南郊一带形成了浙江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