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题目的思路与对策(3)
2017-09-18 01:58
导读:为市镇居民,职业上由兼业式的两栖人口转化为专门从事非农产业、离土双离乡的非农产业 的劳动者。 农村劳动力向小城市及城镇的彻底转移实质上是一
为市镇居民,职业上由兼业式的两栖人口转化为专门从事非农产业、离土双离乡的非农产业
的劳动者。
农村劳动力向小城市及城镇的彻底转移实质上是一场生产组织的创新,这种组织创新需要一
系列的制度创新。
第一,需要进行城镇建设体制的创新。我国传统的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是一元的,即所有的城
镇基础设施、生产设施乃至居民住房建设都由国家一手包揽。这种单一的投资体制极大地延
缓了城镇化进程。可以设想采取一种多元化的投资体制以推进城镇建设。(1)对于“农民城
”,国家只进行规划,和种乡镇企业法人实体、农民家庭和其它经济实体进行住房自建、生
产设施自建、公共基础设施集资共建的方式进行建设。(2)对于县城,政府应采取“乡镇企
业城”、“乡镇产业小区”、“农民商城”等方式组织分散的农村非农产业向相对集中的方
向发展,引导现代产业、需要集聚的第三产业和具有非农产业经验的农村劳动力向县城集中
,把县城建设成为市民和农民兼容,城镇非农产业和乡镇非农产业兼有的混合型小城市。(3
)对于大中城市,应答应有经济实国和的乡镇企业购买城市企业、对城市企业参股、控股或
投资开办新的企业,形成新型的混合经济实体。
第二,要进行户籍制度的创新。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50年代末以后,为了统筹
安排城市食品供给的就业,限制农村人口盲目流进城市,我国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这种
户籍制度造成了很大的不公平性。农民的子女世代为农(除少数被招工、招干和参军、上大
学者外),而市民的子女则永远是市民。市民由于持有非农业户口,享有诸如住房、就业、
副食品补贴、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种种待遇。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户口所形成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的城乡壁垒已开始松动,而市民所享有的待遇也开始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这里
可以设想一种新型的户籍治理制度。(1)完全放开农村县城和中心镇的户口迁移限制,打开
城门,让农民自由地进进县城和农村中心镇务工经商。对于这部分农民让其自理口粮,自谋
职业,自建(购)住房,共同分提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度。(2)适当放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
市的迁移限制,答应转移农民在小城市取得准城镇户口。(3)在大中城市实行“绿卡”制,
对在大中城市实际上已居住5年以上,拥有房屋产权和稳定的工作职业的人发放“绿卡”或
“蓝印户口”。使持有“绿卡”或“蓝印户口”者在申请工商车辆驾驶证照、经营摊位和柜
台、子女进托进学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三,要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彻底转移出往,面临一个不可回
避的题目是他们承包的土地如何处置。目前这方面存在的矛盾现象是:一部分已转移出往的
农民鉴于非农就业机会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把土地作为进可攻、退可守的职业保障。要么
只种“口粮田”、“应付田”,要么将土地抛荒,或利用辅助劳力进行粗放经营。另一方面
种田能手却处于可经营的土地有限而深感“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处境。这里迫切需要设想并
建立一种促使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促使转移劳动力的处境。这里迫切需要设想并建立一
种促使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促使转移劳动力的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以进行农业规模经
营。在非农产业发达、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农村,应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转包、转让、联
合服务等办法答应土地经营权的依法有偿转让。也可以设想反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合作资本,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让那些已转移的劳动力利用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同种田能手合作,并取得公道补
偿。这样,一方面可以切断转移劳动同土地的“脐带”,解决对土地的粗放经营和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