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的二重化权力空间与权力的空间控制技术—(8)
2015-03-04 01:09
导读:三、村落权力空间中的村委会选举性质 这里仅围绕个案揭示的与村委会选举有关的权力空间现象予以讨论。 行政村内部的二重化社区现象,使我们不能单
三、村落权力空间中的村委会选举性质
这里仅围绕个案揭示的与村委会选举有关的权力空间现象予以讨论。
行政村内部的二重化社区现象,使我们不能单纯从国家政权建设或村级民主发育这种正式权力关系的视野来理解村委会选举的实际过程。而要看到:选举同样被其他的权力关系所理解、认同并利用。选举的结果在处于不同权力关系中的权力主体那里,在不同的权力关系所倚重的不同的权力资本那里就具有不同的意义,就连选举的程序本身同样有着多样化的落实面貌。从选举结果来,方当选被上访精英们视作自己的失败,是“草民无力罢官”,而方对此则认为是自己在夺权斗争中的胜利。选举程序也为各方充分利用,乡政府想利用选举平息村内纷争,维持对毛村的有效治理,倒方派想利用选举实现换人的目的,而方则不想言退,非要当选以显威风。另外,“中心——边缘”的村落内区分使村委会选举仍主要是面对一部分自然村、一部分村民的事件。村委会选举对不同的自然村、不同的村民意义是不一样的。这种不均衡的思想还可迁延到其他方面。
可以说,村委会选举是村庄二重化权力关系交叠的进一步展现。选举不仅是国家推行基层民主进程的一部分,还应被视作国家权力深入乡村背景下村落权力关系变异过程中的一段事件。当然,制度导入是起点,但村落对其的包容、利用和改造却是选举的主要内容。这是走进村庄后对选举必然会得出的理解。
如依上述,单从程序进入乡村就断言民主已经在乡村成长,可能过于乐观。但硬性要求民主就按制度条文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也不符合村落空间的现实。村落空间中的民主一定是为村落中权力关系所融合同时也改造着村落中权力关系的民主。
中国大学排名 书目:
萧邦齐,1999,《血路——革命中的沈定一(玄庐)传奇》,江苏人民出版社。
米歇尔·福柯,1999,《规训与惩罚》,三联书店。
安东尼·吉登斯,1998,《的构成》,三联书店。
费孝通,1985,《乡土中国》,三联书店。
注释:
[1]萧邦齐,《血路》,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6—7,146,247—250.该书在运用空间视角社会行动上的成功给了笔者最初的激励与启示。
[2]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三联书店1998年版,195—262.
[3]本文涉及数据均为笔者1998年上半年实地调查时所得。
[4]但正如吴飞的所指出的,中国村庄中的天主教小传统融合了儒家文化的家族忠诚和伦理要求。只看眼前的村庄,我们很难知道,文化传统的变异是天主教的主动适应还是本土传统对天主教的刻意改造。参见吴飞:1997,〈中国社会的宗教精英——华北某县农村天主教活动观察〉,〈战略与管理〉1997年4期。
[5]“权力的组织”的提法,参见强世功:1999,〈权力的组织网络与的治理化——陕甘宁边区的审判与调解〉,1999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司法研究中心“中国乡村社会的法律”学术研讨会。
[6]乡张书记接受笔者访谈时语。
[7]乡里习惯用“X 村村委”称呼一个具体的村庄。
[8]该“法”为该乡本届12个举行选举的村中唯一一份专为一村选举拟定的“法”,可见乡政府对这次选举之重视。〈毛村村委村委会选民直接选举法〉全文为:“1、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2、选举采取投票点的办法;3、老弱病残者采取设立流动票箱;4、委托票只限一张,要出示委托人
委托书;5、全民选举总督票人1名,督票人2名,计票人2名;6、选举开始时不允许搞拉选票和其它违背选举法的现象出现;7、选举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8、选举结束时,当众计票,宣布当选人名单。(落款)XX县XX乡人民政府”据笔者对全乡选举组织过程的调查,知道每一条都是有相当的针对性的。因乡里组织的第一批选举的瑶村和沙村有一人投几十张票的情况,引发村民不满,故第1条强调18岁公民都有选举权。第2条、3条说明主要选举办法为投票点,辅之以流动票箱,乡里组织的第一批选举的四村大部分票都用流动票箱投票,引发村民不满。第4条限制委托票数量,为防止虚借他人名义,要求出示委托书;第5条规定村民担任督票、计票,乡政府站在第三方,仅监督选举,本次换届选举中,乡政府已履受村民们“操纵选举”的指责。第6条以维护选举法的组织面目出现,要求不得有允许违背选举法的行为,在胜村选举中,曾有人耍酒疯干扰选举。第7条:无记名。第8条,当众记票,胜村选举由于票数明显未超过选民数的一半,票数未统计,票箱被带回乡政府。可以看出,整个“法”的潜台词是“选上谁是谁”,彻底卸下“袒护”的包袱,以求超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