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2)
2017-06-15 01:06
导读:(二)固定资产形成特殊 同一般行业相比,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中基础性建筑设施较多、构成成本中间接费用较大,如何将这些间接费用具体地分摊到具
(二)固定资产形成特殊
同一般行业相比,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中基础性建筑设施较多、构成成本中间接费用较大,如何将这些间接费用具体地分摊到具体的固定资产中以正确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对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外,我国交通运输业从国外购置的固定资产(主要是飞机、船舶等运输工具与起重、装卸设备)占有较大比重,例如我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几乎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在国外建造海洋运输船舶也占相当高的比重,港口企业的集装箱装卸桥、龙门吊等大型机械设备也经常从国外进口。这些进口飞机、船舶、设备一般用外汇结算,由于外汇汇率的变动,对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和重置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部分固定资产具有“公共产品”属性
交通运输业的一些固定资产如港池、防波堤、进港航道、灯塔、航标等港务设施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对于这些设施,一个消费者对它的消费不会减少另一消费者对它的消费,同时拥有者也很难把拒绝支付的消费者排除在这些设施的消费之外。因此,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这些固定资产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企业无法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控制;然而它们又是企业自己兴建的,其产权属于企业所有。这些交通运输设施作为交通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尚存在着争议。
三、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的形态各异,用途、规格多种多样,应当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准,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以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一般的工商企业,从四个方面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4]。一是按经济用途,将固定资产分为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两大类;二是按使用情况,将固定资产分为使用中的、未使用的和不需用的三大类;三是按产权关系,将固定资产分为自有的和租入的两大类;四是按经济用途、使用情况和产权关系综合分类,将固定资产分为生产经营用、非生产经营用、租出、未使用、不需用、融资租入与土地七大类。交通运输业现行会计实务也从这四个方面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但由于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特殊性,仅仅作这样分类还不够,还需要从功能与流动性特征两个方面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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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固定资产的功能和经济差别,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可分为一般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基础性固定资产与公共性固定资产三大类。在此基础上进行核算,有利于国家投融资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明确国家与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对这些固定资产进行投资建设与维护的职责。属于一般经营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铁路机车车辆、公路运输车辆、运输船舶、运输飞机、集装箱,以及装卸机械、设备、仓库、堆场等,其功能在于直接进行交通运输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体现为一种直接的经济效益;属于经营基础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铁路线路、码头、飞机跑道、停机坪、客运站等,其功能主要在于为铁路机车、公路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与装卸机械等提供经营基础,部分或大部分体现为效益,部分或小部分体现为直接经济效益;属于公共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航道、防波堤、护岸、港池、锚地、浮筒、航标、临港道路、给排水等设施,其功能在于为交通运输开创必不可少的条件,主要表现为一种社会公益性项目特征。
按固定资产在使用中的流动性,交通运输业的固定资产可以分为固定性的固定资产与流动性的固定资产两大类。在此基础上进行核算,可以更好地了解固定资产的性质以及其价值消耗方式,从而可以合理地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固定性的固定资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位置不发生移动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铁路线路、港务设施、飞机跑道、停机坪、库场设施、办公用房、固定的装卸机械或设备,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等;流动性的固定资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生产的进行位置不断发生移动的固定资产,包括铁路机车车辆、公路运输车辆、运输船舶、运输飞机等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