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父爱主义与侵权法之失学毕业论文(8)
2014-05-18 01:10
导读:{51}杨立新等:《侵权法三人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页。 {52}[法]福柯:《法律精神病学中危险个人概念的演变》,苏力译,载北京大学法学院《北
{51}杨立新等:《侵权法三人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页。
{52}[法]福柯:《法律精神病学中“危险个人”概念的演变》,苏力译,载北京大学法学院《北大法律评论》编委会编:《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3}[日]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周黎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86页。
{54}[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3、394页。
{55}[美]戈德雷:《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张家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6页。
{56}[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4页。
{57}参见杨立新等:《侵权法三人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页。
{58}参见邓正来:《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59}[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80页。
{60} 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 reprinted in On Liberty and Other Essays, John Gray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pp.84, 85.
{61} Rolf E. Sartorius, Paternalistic Grounds for Involuntary Civil Commitment: A Utilitarian Perspective, in Mental Ill-ness: Law and Public Policy, Baruch A. Brody&H. Tristram Engelhardt, Jr. eds., 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80, p. 137.
{62}[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99页。
{63}杨立新等:《侵权法三人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35页。
{64}[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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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参见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72页。
{66} 即便是在理论层面争议较小的要求摩托骑士戴头盔的做法,由于与“负外部性”标准关联不大,实践中也不时遭遇否定。1960、1970年代,美国推行强制戴头盔的法律规定,但不少法庭以反对父爱主义的名义推翻了它。See DavidL. Shapiro, Courts, Legislatures, and Paternalism, Virginia Law Review, Vol.74, 1988,p.525。
{67} See Comment of Choosing How to Die: The Need for Reform of Oreg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