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史上的民间法 —兼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多(7)
2014-12-15 01:05
导读:[3] 这里可以考虑 的作为一种社会行动和正当秩序的法律概念,这个概念被以为是“团体多元主义”的和“法律多元主义”的。参见林端:“韦伯法律 社会
[3] 这里可以考虑 的作为一种社会行动和正当秩序的法律概念,这个概念被以为是“团体多元主义”的和“法律多元主义”的。参见林端:“韦伯法律
社会学的两大面向”,载《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第153-68页。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4。
[4] 江应 :“略论云南土司制度”,载《江应 民族文集》第313-37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
[5] 极真个情形是整个民族的消失,如广东瑶人之命运。详见江应 :“广东瑶人之过往与现状”,载《江应 民族研究文集》第1-41页。具体“改造”之例则甚多,如清代云南丽江地方衙门为移易当地边民火葬习俗制定的法令。详见吴泽霖:“么些人的婚丧习俗”,载《吴泽霖民族研究文集》第183-209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91。
[6] 关于躲族古代法典,可以参阅《西躲古代法典选编》选收的两部法典和书后的“附录”。北京,中心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
[7] 参阅秦家懿和孔汉思:《中国宗教与***教》,吴华译,北京,三联书店,1990。
[8] 此系杨庆 教授的提法。
[9] 南朝梁武帝时,京师寺刹多至七百。北魏末年,洛阳一地的寺庙就有一千三百余所。而在唐会昌五年,武宗下令灭佛,凡毁寺四千六百余,毁招提兰若四万余,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这些数字即使有些夸大,仍可令人想见佛教当年盛景。 [10] 参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324、372-6。北京,中华书局,1983。
[11] 参见林子青:“丛林”、“清规”,载《佛教》(二)。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12] 参见奥崎裕司:“民众道教”第104-6页,载福井康顺等:《道教》(第二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杨联 :“《老君音诵诫经》校释”,载《杨联 论文集》,北京,中国出版社,1992。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13] 参见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第四章第4、5、6诸节;金井德幸:“社神和道教”,载福井康顺等:《道教》,第129-61页。
[14] 参见奥崎裕司:“民众道教”第109-25页,载福井康顺等:《道教》。
[15] 参见白寿彝:“元代回教人与回教”第200页;薛文波:“明代与回民之关系”第211-2页。均载《中国伊斯兰教史资料选编》(1911-1949)上册。西宁,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
[16] 参见郑安仑:“回教”,载同上书,第280-6页。
[17] 参阅朱勇:《清代宗族法》,长沙,湖南出版社,1987;冯尔康等:《中国宗族社会》第225-31,343-62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
[18] 参阅冯尔康等:《中国宗族社会》第12-8页以及相关章节。
[19] 参阅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第227-41页。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
[20] 《宋史》“儒林四”所记陆九韶的事迹可以为例。
[21] 参见彭泽益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5-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5。关于北京地区的会馆,参见胡春焕、白鹤群:《北京的会馆》。北京:中国出版社,1994。
[22] 参见彭泽益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尤其第三篇。
[23] 参见李华:《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明清苏州工贸易碑刻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
[24] 参阅周育民和邵雍:《中国帮会史》第31-41,257-72页。上海:上海人们出版社,1993。
[25] 参阅上引书,第66-9页。
[26] 参见《***帮会要录》,北京:档案出版社,1993;关于天地会和哥老会,参阅周育民和邵雍:《中国帮会史》第76-96,227-36页。
[27] 参见张传玺:《秦汉题目研究》之“契约题目”(第140-208页)以及收于该书的“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一文(第109-39页)。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又见张传玺主编:《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上、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这是晚近有关这一主题的最好的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