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行政法发展的特点(6)
2016-07-09 01:08
导读:的影响,因而其作出的决定比较公正,而公正,正是解决纠纷的关键。行政程序法的施行,使纷繁复杂的行政权的行使得到基础性的同一,因而大大进步了
的影响,因而其作出的决定比较公正,而公正,正是解决纠纷的关键。行政程序法的施行,使纷繁复杂的行政权的行使得到基础性的同一,因而大大进步了行政效率。公然、参与原则通过程序法得以落实。对依法行政和公民权益的保护,从主要依靠事后的司法监视,增加了通过行政程序,使政府进行自觉的事中监视和事先监视,从而大大扩大了监视的范围,促进行政法治的发展。
七
加强和健全行政监视机制。
加强对行政的监视,是战后各国行政法的共同话题。首先是加强议会监视。如瑞典率先建立了议会督察专员制度,公民在受到行政侵权后,可以直接找议会督察专员申诉,专员有权直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这一制度后来迅速为各国所仿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加强议会专门委员会的监视功能,也是强化议会监视的重要方面,如德国议会建立了与政府各部分大致对应的各种专门委员会以加强监视,其中,财政委员会更特别留意发挥审计的作用,严格审查财政拨款和支出。由于西方的财政预算是由议会把握的,因此,议会对政府在财政方面的监视是相当强有力的。
司法监视仍然是最重要的监视气力,战后各国在行政诉讼范围方面,几乎都从列举式改为概括式,并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也纳进诉讼轨道,扩大了行政诉讼的范围。其中如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德国的宪法法院,特别强化了宪法实施的保障,大大进步了行政法治的水平。三权分立体制和司法独立,使司法监视成为所有行政监视中最强有力的监视。
战后代界各国政府也都重视加强行政系统的内部监视。英国的行政裁判制度、美国的行政法官制度等等,在加强这些制度时,西方各国都遵循了“自己不能当自己法官”的原则,力求即使是行政系统内的裁决,也要做到公正,例如英国行政裁判所的首席裁决员,要由***官任命,或在***官指定的名单中任命。美国的行政法官的赏罚任免由全国人事治理机构同一治理,不受本机关的影响,有些州甚至将行政法官集中治理,以脱离本行政机关等等。公正是行政裁决的生命,要做到公正,第一,必须使裁判者能相对独立,保持其超脱的地位。第二,必须公然进行,双方所持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才能采信。当然,行政系统内部的裁判活动,无论如何,其公正性总逊于另一系统的司法监视。正因此,经行政裁决的案件,都可请求司法复审。司法终极裁决,是各国都无例外遵循的原则。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毫无疑问,***监视固然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但它是最广泛最有力的监视。强有力的、无所不在的***监视,被称为立法、司法、行政以外的第四种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