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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化与开化思想:卫正斥邪思想、开化思想——吸收近代的技术、自立自主的意识、国民国家的体制。
6.2对儒教的批判性诠释和韩国哲学之趋向
学术界的人士大多没有“传统思想的继承”或“传统思想的新诠释”的想法,甚至一概否定传统的文化与思想。所谓“哲学”的学者中有人指出:东方的传统社会根本没有“哲学”。只有少数学者不畏艰难,终其一生以传统思想的继承和重新诠释为志业。代表学者大致如下:
李相殷(1905-1976):《析论韩国儒教的功罪》[63]这一篇文章指出“勉励君子之学”、“崇尚人伦道德”、“尊重清廉正义”等功果;另一方面指出一般所说的罪果,例如“党争”、“家族利己主义之弊害”、“阶级思想”、“文弱”、“生产能力之低落”、“功名主义”、“复古思想”等原先并非属于儒教的本质,而是在采用儒教之际发生的流弊(这一问题牵涉到采用者的观点和立场)。同时李先生批判一些学者的态度,即不仔细探讨理学家的根本精神、生活态度及学问修养,而轻易断定为“空谈的无用之学”。
朴钟鸿(1903-1976):一生研究西方哲学与东方哲学,除了有关西方哲学的著作《哲学概论》、《一般伦理学》、《认识伦理学》等之外,亦有关于韩国思想的《韩国思想史》(佛教思想篇,1972年)、《韩国思想史论考》(儒学篇——遗稿,1977年)、《韩国思想》(遗稿,1982年)三本书。朴先生一再强调韩国儒学的传统文化(如敬老孝亲思想、婚礼、丧礼、祭礼——祭祖先或释奠、同姓同本者不可结婚等)仍然保留在现今的韩国社会里,可说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无法相比的。但痛心的是,一般人民大多不太关注儒学的基本精神。因此鲜有人从事“传统儒学的继承”和“传统儒学的新诠释”这项工作,所以传统儒学的基本精神难免逐渐式微。以前韩国民族在接纳西方的近代科学技术方面落后于亚洲地区的其他国家,然而这并不代表韩国民族没有感受到科学技术之必要性,或者没有收吸科学技术的能力,而是环境尚未成熟而已。现今韩国民族以此为训,为了“创造现实”,以道义(“诚实”和“持敬”)之真与科学技术之真为其枢要理念,向前迈进,且共创韩国民族的未来。
这几位学者可算是鉴往知来的前驱者,韩国当前从事哲学研究的不少学者是由他们培养出来的。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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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儒教伦理与价值观之重新建立
由上所述,我们可知传统韩国儒学的特色,是由于深入朱子学的,奠定绝对的中华中心主义。这种历来一贯的世界观,在西力东渐的过程中,并没有跨越敌视开化以成中华文化中心的保守主义之界限。他们即使变成了慷慨抗日的民族主义烈士,也无法提出独立于中华文化的韩国特有的文化根底。儒教改良主义的观点认为的孔教运动是鼓吹民族魂的良方,而在其流亡地的满洲或国内展开活动,但是这种孔教运动也终告失败。朴殷植肯定儒学精神是韩国文化的实质,并认为合于时宜地融会西方优良技术文明之精神力量,不在于烦琐的朱子学,而在于阳明学。他主张顺从主体良心之简易直截的实践工夫。金允植的儒教改良论强调依从传统儒教的原则,施行可以得道民心的信义政治。然而随着朝鲜之灭亡,可实现此理想的空间为日本帝国主义所强夺,再也没有办法施行。无论如何,在韩国史的前半期中曾出现这几种儒教运动,然均无法克服日本帝国主义对殖民地的榨取,而开创出现代以儒教为中心的新文明。
不过,在本世纪七十年代所出现的奇迹现象乃是东亚儒教文化圈内几个国家(例如日本、、香港、新加坡、南韩)的急速成长和现代工业化的成功。这些东亚国家的动力为何?是否阳明学去除了朱子学的封闭主义而发挥其独特的进步性?抑或是其他的原动力?无论如何,我们不得不重新探讨东亚各国急速的经济成长与传统儒教的关系。
随着工业化和都市化之进行,各种社会现象也出现了,譬如随着人际关系的疏离而来的传统道德意识之衰落、犯罪之增加等等。面临种种的反道德现象,我们需要重新评估传统文化中的儒教思想。
由于现代、资讯、通信、大众媒体的急速发达,语言上或地理上孤立的传统生活空间已经消逝了。支配社会的价值体系也丧失了其绝对的规范意义,而相异的价值体系同时并存。然则在多元价值体系的社会里,如何维系人与社会的伦理性?
当代多元价值的社会面临价值混乱的危机,使个人在做人处事方面难以找到标准的生活规范,整个社会亦弥漫着拜金主义的风气。西方的合理主义也并不完全适合韩国人民的意识形态。当代的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无不追求技术之发达和经济物质之繁荣,但是由于各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以传统精神文化与现代物质文明,或者传统价值观念和当前价值概念之间冲突不已的,经常困扰人们。在这种情况之下,传统的儒家伦理仍然具有现代意义。具体而言,第一、儒家的性善论基本上肯定人的存在价值和道德意义,这可以提醒只追求物质文明而忘掉人性尊严的现代人,使之注重人的价值。第二、儒家的理想人格(君子、圣人)是先充实自己的人格和职守;“推己及人”是基于开放的心灵与仁爱的关怀精神。就儒家而言,个人与社会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有机体,所以此二者在利己主义弊病丛生的现代社会中均不可偏废。第三、儒家的实践伦理兼重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自古以来,家庭是社会结构最基本的单位,因此要强调家庭伦理,即夫妇之间的相敬相爱、父子之间的仁慈孝顺、兄弟之间的友爱恭敬。事实上,现代家庭不像以前同居共处,不过和睦温暖的家庭依然对整个社会的和谐极为重要。就社会伦理而言,朋友之间要讲信义,长幼之间要爱幼敬老。至于传统的君臣关系,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现代社会里,我们将它转换成职分的上下关系。也就是说,现代社会的各种机关与组织也有上司与下属之分,因此上司与下属之间需要有序守礼,以维持上下之间既有情感又具合理性的人际关系。如此,工作的效果也能随之提高。
现代社会的职能日趋分化,人际关系也变得非常复杂。在职业和人际关系上,我们需要新的具体伦理。当然传统儒家伦理无法包含现代社会中各种的具体伦理。然而对最根本的人际关系而言,儒家伦理能够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提供社会价值的准则,并有助于确立当前与未来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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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参见南富熙:《3.1运动 儒教界 性格》,《庆大史论》,第3号,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