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化税制改革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6)
2017-09-26 04:57
导读:(四)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 发展高新技术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原动力,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前期开发费用投入大、技术含量高、人
(四)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 发展高新技术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原动力,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前期开发费用投入大、技术含量高、人工费用高、原材料等物资消耗相对较少等特点,可以考虑采取多种鼓励科技创新、增加投资的税收优惠措施:一是在不转变增值税类型情况下,可以考虑扩大高新技术产业的进项扣除范围,如无形资产研制或购买费用。还可以考虑降低高新产业的销项税率等措施给予支持。二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提高高新产业科研人员的计税工资标准,准许在税前列支。对未能实际转化为成果的高新技术开发费用经过核实也可考虑列入成本。还可考虑对高新科技的机器设备给予缩短折旧年限等鼓励政策。三是在城镇上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方面也应采取相应减免措施,特别是在优化个人所得税时,一方面要考虑加大对科技人员的税收支持,对科技人员的科技收入、奖励收入以及以技术入股的股份收入,实行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以促进形成合理的激励企业技术创新者利益机制;另一方面,对投资者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息、红利分配也考虑给予一定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四是为了鼓励高新技术在国内的开发与利用,可以考虑对跨国公司的与开发活动给予税收返还等特殊优惠,以加速高新科技在本国开发与利用,还可吸引跨国集团总部机构的迁入,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五)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加大对产品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目前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有效扼制出口骗税的措施,出口退税实行指标化管理,使我国有相当多的出口企业的产品不能享受彻底的退税,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要加快“金税工程”和“金关工程”建设,利用计算机管理,强化出口退税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统一的退税机制,尽快取消出口退税指标,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出口产品零税率的做法,将我国出口产品退税率一律提高到与征税率相同,使我国的出口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另外,我国现阶段出口退税仅限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依据WTO规则,可退税的间接税还包括营业税、农业特产税等,因此,我国还应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的力度,以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