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重庆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的背景、挑战及对策(9)
2016-08-06 01:01
导读:2.深入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继续推行高等院校、主城区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城镇学校对口支援边远农村学校的“双百工程”制度,
2.深入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继续推行高等院校、主城区学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城镇学校对口支援边远农村学校的“双百工程”制度,加大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的力度。进一步完善选派办法,逐步扩大应届毕业新任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先行任教的比例。继续实行名师、特级教师到农村巡回讲学和特级教师定点联系乡镇制度,具体指导农村的教育教学工作,带动农村教学水平的提高。探索学校间在教学、师资、物资、经费等方面实质性帮扶的有效途径和经验,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交流、共享、互助和同步发展。
3.改善农村教师整体结构。从今年起,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积极争取对市内师范院校师范生培养也实行免费教育制度,加上已经实行的特设岗位计划,逐步改善农村教师的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对在人事制度改革中竞争上岗落聘的年龄较大或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较长的教职工,可以提前离岗或内退,不占编制,使教学中需要的教师及时补充到教学岗位上来。
(六)加强交流与合作,实行教育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不断扩展教育服务范围
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成渝经济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交流和联合办学,加强各地高等院校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建立区域教育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机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区域内高校专家资源和教师培训交流合作,为区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平台。全面开放职业教育资源,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到城市学校进修学历和接受短期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还应适当减免其学习费用。要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国外来渝投资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就学方面享受市民待遇,来渝务工人员子女中考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逐步扩大重庆市教育服务能力,鼓励优质教育学校吸纳外省市(区)优秀生源,将重庆市教育服务范围不断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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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救助制度,让贫困学生在爱的阳光下成长
建立和完善教育对象中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资助体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一是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就学保障机制。继续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提高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零收费”范围,全面免除农村女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继续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免除杂费、住宿费。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二是要完善普通高中减免制度。对初中毕业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减免学费,帮助他们完成高中阶段教育。三是要落实“五类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政策,继续对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户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五类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资助。四是要完善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进一步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贷、减、补、勤和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的收费方法,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建立杜绝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和制度。
(八)运用综合杠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形成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要学会用“硬”的办法(即财政投入)与“软”的办法(即政策杠杆)共同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全面繁荣与发展。应通过购买服务、减免费用、资金补助、土地优惠、财政贴息、企业代培、扶贫救助等政策手段,建立城乡教育事业统筹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政府购买政策。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出购买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服务,弥补公办教育供给能力的不足;二是补助政策。政府可以给予贫困人口一定数额的、接受职业培训的补助费。还可以对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学校提供一定的价格补贴,鼓励其扩大招生和培训规模;三是嫁接政策。要依托现有的工业企业,由政府提供一定的产业补助、税收优惠、土地费减免等手段,建立厂校挂钩的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为扩大农村职业教育覆盖面探索新途径,打造一批农民职业培训基地;四是开放政策。鼓励城市开办民工学校,民工职业培训机构,把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面扩大到全社会,形成城乡教育资源的双向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