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小说的热点与走势的个案分析之二:私人化(10)
2014-09-09 01:23
导读:这里还应当澄清的一个理论问题是,在中外文学史上占支配地位的群体化、社会化写作并不能一概否定。关键在于:"群体化"的"大我"是"大"在包含了深广的
这里还应当澄清的一个理论问题是,在中外文学史上占支配地位的群体化、社会化写作并不能一概否定。关键在于:"群体化"的"大我"是"大"在包含了深广的人性与文化内涵,还是"大"在化的人为的放大或拔高(这样的人物必然是概念化的、干巴巴的、没有血肉的,如样板戏中的高大全人物),是地在小我的基础上扩大提升,还是迫于大我的压迫而消遁。如果是前者的话,这种"大我"就是伟大艺术的不可或缺的要素。而且它并不必然与作为艺术个性、与艺术视角的个人化相矛盾。事实上,中外伟大的文学作品都有大我与小我融为一体的特点,它的艺术视角与艺术风格是高度个人化的,但是它的思想文化内涵又是极其深广博大的,因而也未尝不能说是群体化的。比如,我们可以说《红楼梦》或鲁迅的作品是私人化的,但是它的内涵又是极其博大深宏的。也许最为典型的还是西方派大师卡夫卡。卡夫卡小说的私人性是十分突出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他的个人经验(如与父亲的关系、与女性的关系等)为基础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把自己的个人经验提升为具有极大普遍性与哲理象征意味的人类经验,更不用说20世纪西方人的经验。当然,一个作家即使不努力提升私人经验,不在私人的视角中纳入深广的文化内蕴,只要他(她)遵循艺术的(审美的对象化),依然可以写出精致的作品,但我相信,他将不能写出伟大的作品。对于伟大的作品而言,私人化是必要的,但又是不够的。
(1)参见我与林白的对话《私人化写作与女性作家》,《文学世界》199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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