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业单位财务治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研究(6)
2017-12-09 04:00
导读:5.3.5事业单位的负债一般属于短期债务;事业单位不存在因“资不抵债”而破产清算的题目;不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5.3.6由于事业单位一般债务很少
5.3.5事业单位的负债一般属于短期债务;事业单位不存在因“资不抵债”而破产清算的题目;不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5.3.6由于事业单位一般债务很少,因而可以以为国有事业单位所拥有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5.4交通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以及对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的特定要求
5.4.1海事治理单位
我国海事治理单位(交通部海事局及其所属单位)是具有海事执法与行政治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由其业务特点所决定,海事治理单位在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上具有以下特殊要求:
5.4.1.1海事执法实行“收支两条线”,具体涉及海事执法业务及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与治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核算、罚没款项的收缴与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票据治理等核算题目。
5.4.1.2单标核算,包括航标的特性与分类治理、航标用度的回集与分配等内容。
5.4.2水上救捞单位
水上救捞单位是我国专门从事海上救助打捞业务的非盈利性经济组织,担负着我国沿海水域海上救生、船舶财产救助、沉船沉物打捞清障、海上消防、海上溢油的应急清除和其他海上
交通运输以及海洋资源开发活动的安全保障任务。同时,按照国家赋予的使命代表国家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水上救捞单位在沿海设有多个救助站点,常年派船昼夜值班待命。水上救捞业务的本钱用度回集对象为船舶,并以规范的核算流程回集和有关本钱用度。水上救捞单位的本钱用度进一步划分为救助本钱和待命本钱,指救助、待命的直接耗费和按规定分摊到救助、待命作业的间接用度。
由其业务特点所决定,水上救捞单位在救捞本钱用度的核算上具有以下特殊要求: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5.4.2.1作为事业单位,水上救捞单位需要分别核算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
5.4.2.2按照企业化治理的要求,水上救捞单位需要参照企业的做法进行本钱核算;
5.4.2.3救捞单位的本钱核算一般较为复杂:水上救捞单位主营业务有六大项,即要核算单项作业本钱,又要区分事业和经营支出;救捞单项作业时间短,互相交叉。在一个月内同一船舶最少从事两种作业,所以船舶固定用度也要按作业时间分配计进相应的作业本钱。
5.4.2.4在用度回集上,水上救捞单位下属救助站(船队)发生的治理用度全部计进事业支出;救捞局机关发生的治理用度三七开:30%分配计进经营支出,70%计进事业支出。
5.4.3航道治理单位
我国的航道治理单位进一步包括航标治理单位、航道丈量单位、航道疏通单位、船闸治理单位以及船舶交通治理单位等。
5.4.3.1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业务特点如下:
5.4.3.1.1航标治理部分的主要工作是对航标进行检查、修理和保养,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保障过往船舶航行安全。航标治理单位工作对象相对固定,维护工作量稳定,消耗以人工支出、航标的备品备件、燃材料、船艇修理为主,维护总支出与维护工作量成正比。
5.4.3.1.2航道丈量部分应定期对有关航道情况进行丈量、出版航道图,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保障。航道丈量具有活动性特点,丈量设备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设备价值较高,职员素质要求较高。丈量用度支出主要包括职员经费、设备购置、器材材料消耗和燃油等等船舶用度。
5.4.3.1.3航道疏通工作的目的旨在改善通航条件,保证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航道疏通具有活动性特点,消耗具有分散性的特点,以燃油、器材材料等船舶的消耗为主,受航道状况,工作对象单件性强。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5.4.3.1.4船闸是为航运服务的,船闸治理包括运行和养护治理,其业务量(开启闸次)是由过闸的船舶航行量所决定的。船闸消耗以设备消耗为主,受航道情况影响,船闸本身也具有单件性的特点。
5.4.3.1.5船舶治理单位主要通过建立船舶交通治理(服务)系统(VTS),对水域中的船舶提供信息服务、助航服务和交通组织服务,是以机为中心的多种技术的综合,包括雷达、VHF通讯与测向、环境、雷达应答器、无线电应答器。低照度电视、红外线设备等子系统。工作对象稳定,昼夜运行,消耗以高技术含量的器备件为主,受覆盖水域范围的影响,VTS本身具有单件性。该指标反映VTS运行的单位本钱支出情况。VTS总支出包括为特定VTS支出的职员用度、器材耗费和其他运行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