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哲学的基本范畴(2)
2014-08-16 01:05
导读: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并不是自由与秩序本身的价值之争。自由主义不否定秩序的价值,保守主义也不否定自由的价值。两个主义之争的实质,是自由
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并不是自由与秩序本身的价值之争。自由主义不否定秩序的价值,保守主义也不否定自由的价值。两个主义之争的实质,是自由多一点还是秩序多一点的问题,或者说是自由优先还是秩序优先的问题。了解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基本立场,对理解自由与秩序的偶性关系是必要的。 自由主义一般从个人主义出发,强调尊重个人的价值与权利,坚持社会秩序奠定在维护个人权利的基础之上,认为表现为权威、法律和制度的秩序是所有自由的个人参与缔造的产物。这就是说,自由是秩序的前提,不尊重、不维护个人自由的秩序,就没有继续的正当理由。斯蒂文·霍尔姆斯(Stephen Holmes)在回答“什么是自由主义”时,指出自由主义包含如下核心规范。[4]第一,个人的安全,即强调垄断合法暴力权力的国家机构之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监督与制约;第二,公正性或者普遍性,即同一法律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人;第三,个人自由,即个人享有不受集体或国家制约的广泛领域的自由权;第四,民主,即通过选举或公开讨论的方式参与决策的权利。[5]霍尔姆斯对自由主义价值观的解说,尽管不会被其他的自由主义流派全部接受,但这个解说反映了政治自由主义者的关注点,这就是担心个人的自由权利遭受垄断的国家权力的侵犯,而国家权力的辩护词往往是“维护秩序”。 保守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对某一社会秩序的尊重或维护的诉求。保守主义同样是历史范畴,脱离特定历史环境就不能理解保守主义。说起保守主义,不得不面对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这个保守主义鼻祖。他要人们相信,那些受自由(解放)所激励的革命,在破坏了旧秩序之后,并不一定能够建立那促进社会繁荣与人类解放的新秩序,因而革命者往往不能兑现革命的承诺。实际上,集结在伯克旗子下的新老保守主义者,不一定都是故步自封、死守传统的顽固分子。他们批判革命,不仅在于他们恐惧革命,还在于他们坚信传统、秩序、制度等具有牢固的历史延续性。正是基于这种信念,他们是改良主义或渐进主义孜孜不倦的倡导者。而且,保守主义对激进运动的怀疑,不仅在于他们怀疑芸芸众生的知性和德性,还在于他们根本就不相信“破旧立新”的神话! 保守主义对传统、道德、制度、权威等的辩护,所维护的首先是秩序。然而,一定社会的秩序,总是有利于那些既得利益者集团。他们是些什么人物?他们或者是掌权人物,或者是世袭贵族、或者是社会上流,或者是这些权贵阶级的精神盟友。因此,随着社会分层的结构性变化,保守主义所维护的实质内容必然随之变化,从而衍生出形形色色的保守主义。[6]当然,它们各自的特征取决于它所维护的那些阶级、那些阶层以及那些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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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保守主义同极端民族主义、权威主义、极权主义具有相通性。专制统治青睐于极端保守主义的根由,在于它把秩序当作王牌,把秩序的稳定预设为价值之上的价值。极端保守主义对个人品质的预设是人性不完善。当保守主义者为了那个作为王牌的秩序而否定作为个人权利的自由的时候,就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暴政的帮办。
如果说资本主义经济的深刻危机是极端保守主义的温床,那么以自由市场为标榜的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失灵则催生了新保守主义。新保守主义是一种妥协运动,是有限自由与有限政府的混合,这种价值混合反映了资本主义混合经济的基本要求。在政治实践上,它所期待的是那种维护经济自由的政治秩序。于是,我们查看政治哲学的家谱,上面写有一大堆混成性的词汇,如“自由保守主义”、“保守自由主义”、“自由平等”、“平等自由”、“自由民主”、“民主自由”等等。
自由与秩序的不可分割性,使得纯粹的自由主义和纯粹的秩序主义都缺乏理据。自由与秩序其实构成一个连续的变量体(continuity)。现实政治中的自由与秩序构成,就是处于自由-秩序连续变量体上的某一个位置。图1的假设是,极端的自由主义处于图1的左端点F,极端的秩序主义处于图1的右端点C,现实政治的价值结构总是处于FC直线上的某个位置。参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