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论政治哲学的基本范畴(5)

2014-08-16 01:05
导读:即使是马克思主义者,也不否定国家、公共权威的两重性质。综观当代世界各国政治发展,恐怕没有那个国家公开拒绝民主、排斥自由、否则公民权利。而


即使是马克思主义者,也不否定国家、公共权威的两重性质。综观当代世界各国政治发展,恐怕没有那个国家公开拒绝民主、排斥自由、否则公民权利。而且,把这些价值统统纳入自由主义的思想弹药库中,要么是出于自由主义者的自私,要么是由于非自由主义者的短视。新权威主义者,固然要彰显权威的价值,但也不会断然否决民主、自由等政治价值,反而会强调他们的立场正是为民主的发展、自由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制度框架。问题在于,不解决公共权威的建基问题,这样的制度框架就是不牢靠的。

牢靠的制度框架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民主基础之上?是兼容于自由权利的民主,还是兼容于集团权力的民主?这是一个真问题。如果是那种兼容于自由权利的民主,那么就是以权利来规约权力;如果是那种兼容于集团权威的民主(所谓“自由主义之外的民主”),那么就可以转化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老话题。关键的问题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往往是靠不住的。因为那些脱离自由民主基础的权力,都有可能形成某种共谋关系,如“官官相护”、“兔死狐悲”等。

基于自由权利的民主,其基本使命就是如何划定公共权力的合理范围,保障公共权力的正当行使。这时,民主与权威关联的意义就突显出来了。作为公共权力合法载体的国家,其正当的理由就是维护那种保障自由权利的秩序。国家保留暴力的最后理由,就是防止公共权力及私人暴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上面,我们已经指出,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可能有两个来源,一是国家,二是社会。防止国家对公民权利侵犯的根本途径就是制度化了的民主,这种制度化了的民主,可以是定期的选举制度,也可以是程序化的司法制度,等等。这些现象层面的东西,都是宪政秩序的构成要素。而防止社会对公民权利的侵犯,最有效的途径不是民主本身,而是建立在民主宪政基础之上的国家权力。由此,我们不难梳理出这样的逻辑链条:自由驱使民主的行动;民主赋予国家权力正当性或合法性并对权力加以约束;国家权力保护公民的权利并防范来自社会的私人暴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这样的政治秩序是合乎正义的。

中国大学排名




三、 分配与公平(allocation and impartiality)


保守的自由主义追求一种保护自由权利的稳定的秩序,这样的理由无疑是正当的。但是,正当的东西不一定持久,它还取决于其他条件。即使是那种标榜保护自由的社会秩序,也往往因分配不公存在分崩离析的可能。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分配不公的根由,往往自由主义者所捍卫的资本主义经济自由,这种经济自由的本质就是捍卫私人财产权。因此,分配的公平问题难以从纯粹自由主义立场中获得解决,自由至上主义者甚至认为平等对于自由是一种妨碍。[16]诺齐克与罗尔斯之争恰好反映了自由与平等的内在张力。

公平既是一个价值取向,也是一种实践要求。公平所进入的是社会交换的关系领域。社会交换其实是价值资源的自然分配及有干预的分配过程。正是在价值资源分配的原则上,出现了自由至上论与平等主义的激烈争论,这种争论演变成左派和右派的对立。我们可以把那些坚持自由优先于平等的人划分到右派的阵营,把那些坚持平等优先于自由的人划分到左派的阵线。那么自由至上论者如诺齐克就是极右派的代表,而社会主义者、福利国家论者就是左派的代表。自由至上论者,一般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出发,认为公正的分配原则就是在公平竞争中适得其所。而社会主义者、福利国家论者,一般强调社会财富的平等分配,各得其所才有公平。 自由至上论不主张有模式、按公式的分配方式。他们有关财富的分配原则,正如诺齐克所概括的那样:“按其所择给出,按其所选给予”。[17]保守自由主义的显赫人物哈耶克也说过:“我们的目的是要反对把一种精心选择的分配模式强加给社会的所有企图,而不管它是平等的仰或不平等的模式。”[18]诺齐克对模式化分配的怀疑,是担心国家对个人的自由权利特别是经济自由和私有财产权的侵犯。然而,以诺齐克为代表极右翼似乎没有注意到,在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受节制的资本为寻求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寻求资本的垄断,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马太效应。而社会贫富差距加剧,必然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抛进无产者的队伍,使得他们因物质的匮乏不能自由。因此,绝对的自由主义最终只能走向经济的不平等,并最终损害自由。而且,消除这种经济不平等也就成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正当理由。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的精当分析。 对于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来说,为了维护神圣的私有财产(当作权利来对待),一方面他们要限制国家的干预,具体来说就是限制国家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另一方面就是拒绝甚至恐惧革命。因为革命意味着维护原有财富分配秩序的打破,最终导致资产者财富的剥夺。正是出于这样的深层担忧,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不得不对平等主义做出必要的让步或者妥协。于是,就有了凯恩斯主义,有了福利国家,有了罗尔斯的正义论等等。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反复论证了两条正义原则,一是平等原则,二是差异原则(或不平等原则)。按照罗尔斯的说法,平等原则就是:“每个人都具有这样一种平等权利,即与其他人的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所谓差异原则就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是这样安排的:(一)合理地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二)加上地位和官职对所有人开放。”[19]在罗尔斯看来,第一原则优于第二原则,因为第一原则规定了实现这些价值的基本制度。这些原则包含三层基本含义:一是自由权利人人皆有,不属于分配的范畴;二是财富分配要遵守利己利人至少是利己不损人的原则;三是机会平等。 在《政治自由主义》中,罗尔斯对他的修正了的正义原则做了这样的解释:“这两个原则通过三个要素表达了一种平均主义的自由主义形式。这三个要素是:1)保证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以使这些自由不是纯形式的;2)机会的公平(也不是纯形式的)平等;3)所谓差异原则,它要求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要从属于职位和岗位的调整,以使这些工作机会最有利于那些最不利的社会成员,无论这些不平等达到的层次如何,也不论这些不平等的大小程序怎样。”[20]
上一篇:国际安全的基本哲理范式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