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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风险要求资本法(Risk-based Capital Requirement)
风险资本要求法一定程度上是与固定最低资本要求法(Fixed 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相对的,是为弥补后者的不足而产生的。固定最低资本要求法也称法定最低资本要求,是指依据公司的不同性质,规定其成立的最低资本额,是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最基本条件。只适用于刚刚成立的保险公司,其缺陷显而易见。对不断发展的保险公司来说,其对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并不大。于是,20世纪90年代初NAIC提出了风险资本要求法,并被各州广泛采纳,与固定最低资本要求不同,RBC法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具体数量和类型而变化。其基本思想是:采取高风险行为的保险公司需要拥有更多的资本来满足风险资本要求,即保险公司的资本要与其承担的风险大体匹配。
RBC法首先要分别计算出各类风险所要求的资本和盈余,具体计算方法依风险类型的不同而不同,例如:资产风险资本是各细类资产分别乘以相应的风险系数后加总得到的;承保风险资本是各险种危险保额与相关风险系数的乘积和;而利率风险资本的计算则主要以保单预定利率和对应的准备金为基准变量。在求得各单项风险资本额之后,代入相应的计算公式即可得到保险公司必须达到的最小风险资本限额。以人寿保险公司为例,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C0:资产风险-附属公司;C1:资产风险-其他;C2:承保风险;C3:利率风险(包含特定业务的信用风险);C4:商业风险;0.5 系比例因数(scaling factor),用以决定保险公司为避免遭到监管干涉所必须达到的最低资本额。公式中对某些单项风险资本进行平方之后再加总开方的计算被称为协方差调整,它反映了几个单独风险的累积值要小于单个风险之和这一事实。由于寿险公司资产价值减少而负债价值增加使盈余同时遭受双重损害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协方差调整减少了要求的风险资本总量。协方差调整只考虑那些合在一起会互相影响的因素,对附属公司的资产风险和商业风险被排除在了调整范围之外。
用保险公司实际的总调整后资本(Total Adjusted Capital)除以计算出的最小风险资本限额,就得到了风险资本比率,该指标用以决定州保险监督官的“行动水平”。最后根据不同的风险资本比率范围,对各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如表3):
表3 风险资本比率范围及监管部门的行动
资料来源:李峰,姜利琴,《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风险预警综合体系的设想与方案》,上海保险,2004.3
3.1.1.4报表要求
保险公司必须提供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报表,这些财务报表将报送给它所在的州,批准它开展业务的州以及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州保险监管署将对报表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有必要对保险公司作进一步的调查。
美国的保险公司必须分别按照通用准则(GAAP)和法定会计准则(SAP)编制年度财务报表,这两个准则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稳健程度不同。处理会计业务的主要团体所接受的是通用会计准则,根据这一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给保险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而提供给各州监管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是根据法定会计准则编制的,它们利用其中的信息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控。
3.1.2保险偿付能力动态监管3.1.2.1.现金流量测试(Cash-Flow-Test, CFT)
CFT 是在某一确定的评估日,在一系列预测的基本假设情况下,通过预测和比较资产与负债在未来某个时间段内可能的现金流量的时间和数量,分析保险公司在这个时间段中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水平、准备金水平、产品设计的可行性等。寿险公司现金流量测试采用五年的预测期,财产保险公司采用一年的预测期。NAIC 和有关的精算机构都明确要求寿险精算师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现金流量测试,以此确定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利率风险对资产负债的影响情况。NAIC 要求寿险精算师在被称为“纽约州利率七假设”的七种利率假设条件下测试现金流量。(如表4)
表4现金流量测试的七种利率模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