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1)网(5)
2015-04-30 02:50
导读:二 大地主是促成 农村 崩溃的主要因素 现在中国的贫农,难有增加其土地之望。因为在近代的经济影响之下,私人财产的 发展 ,已有一世纪的行程。国有
二 大地主是促成 农村 崩溃的主要因素
现在中国的贫农,难有增加其土地之望。因为在近代的经济影响之下,私人财产的 发展 ,已有一世纪的行程。国有及公有的土地,为大地主所掠夺,他们非法的然而在事实上垄断了这些土地的地租。
大约在350年以前,中国有耕地701400000亩。9.19%为兵士的屯田,由兵士自己耕作着,27.24%为各种官田,63.57%为庙田、族田及私田。当时的私田仅有全数50%。现在虽未有精确的统计,但私田的百分数一定大有增加。例如无锡的田产,在1931年分配如下:官田占0.48%,庙田占0.22%,族田占7.81%,私田则占91.47%。
中国兵士虽早已不从事农耕,但在本世纪之初, 尚有屯田7570000亩。后以承继、转租、典当及种种税务纠纷的关系,这些田地,渐渐转入私人之手。在这种情形之下,省政当局,乃宣布公卖这些田地,如湖北、湖南、浙江三省,曾出售此项田地,定价较低,每亩之价由七元至十元。但中国贫农决无此等购买能力。
另外在11世纪时,中国有学田之设。学田之收入,专为祭祀孔子及补助贫寒学子之用,近则完全移作 教育 基金。此等田地,存在于中国的多数地方。在江苏的灌云,学田占全耕地1.21%,济南学田占3.78%。云南学田之收入,占全省教育基金55%。近来江苏的学田有秘密出卖的,而四川竟公开出卖。此种情形,如同属于旧满洲兵士的旗田一样,政府也公然出卖。河北省的旗田佃户当不能交偿田租的时候,往往有弃田不耕的事情发生。
公田也在减少了。庙田在扬子江流域各省对土地关系曾有重大作用,现在多被有力僧人秘密的典当或出卖,或被地方军事当局公开拍卖了。在广东、广西、贵州、福建等省,族田很多,大都为少数人所独占,这些人实际已经变成大地主了。最近四川人民呈请省政府,禁止各地驻防军人没收或出卖族田。因为该省军人不但消灭族田,而且把属于行帮的田产都分裂了。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即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移民很有希望的诸省,大部官田也极迅速地变为私产。自1905至1929年,24年之间,黑龙江的95%的土地,皆归私人所有,大部转入大地主之手,这土地有25%以下,都经开垦了。大地主同时多为军政长官。自1906至1910年之间,周孝义(Chow ShaoYi)为黑龙江省土地局长,他在松花江以北肇东东南一带,占沃土50方里,据为已有,现在大半都经开发,归周氏享有其利。继而吴俊升为黑龙江省长, 自1924至1925年间,吴氏攫得土地,几遍全省,另外在辽北洮南尚有田地2万亩。
绥远省有265所天主教堂占有土地约500万亩。该省的临河县有杨李二家,有地不下7万亩,另外霸占官田40余万亩,“佃户之种公田,地租则入私囊”。(《绥远民国日报》)大地主垄断官田,恫吓贫农及中农,不准染指其间。实则贫农及中农即有机会购买官田,也决无力偿付地价,及其他非法费用。
近年以来,在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及陕西的北部,有成千累万的贫苦难民,受饥馑、战争、苛税、征发及土匪的迫害,向关外等省迁移。这些无衣无食,无居处,而又不名一钱的农民,无地可耕,不能成为独立的农民。多数赋闲,有的变为佃农,其余受雇于富农及经营地主,此等地主有大量土地。据中东路经济局统计员耶希诺夫(E.E.Yashnoff)的统计,1925年,在农业最为发展的52县之中,有佃农30万户,经营地主及自耕农70万户。
共12页: 5
论文出处(作者): 陈翰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