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新阶段及其基本对策(4)
2017-09-14 04:50
导读:“农民”仍然居住在农村。这带来了两个题目:一是普遍建筑楼房住宅,强化了小农经济留 下来的村民分散格式。二是纷纷扩张宅基地,造成大量耕地被
“农民”仍然居住在农村。这带来了两个题目:一是普遍建筑楼房住宅,强化了小农经济留
下来的村民分散格式。二是纷纷扩张宅基地,造成大量耕地被占用。苏南等地农村人均居住
面积达到45平方米左右,为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的4倍以上。通过在良田上建造别墅式的
低层住宅而超前享受,代价显然偏高。“新城模式”有利于克服上述弊端,同时减少今后城
市化的代价。农村人口产业转移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必然需要得到地域迁移的反推动。
我国大陆农村现有4.5亿劳动者,农业资源能容纳1.5亿劳动力,乡镇企业已容纳1.2亿劳动
力,外出务工经商的约5000万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的劳动力约2000万人,农村仍存在1.1
亿剩余劳动力。我赞成这一基本估计。
这1.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首先要向农村区域经济与社会的中心集镇转移。据民政部民政司1
986年9月发布的统计数字,全国共有集镇91581个,其中建制镇为9130个,一般集镇79306个
。建制镇均匀人口大约为1.4万人。另据报道,1993年建制镇已发展到14448个。假设80年代
的建制镇人口到2005年均匀增加30%,即进步到2万人左右。那么全国建制镇可增加吸收6000
万人左右。一般集镇人口均匀1000人左右,假定每个一般集镇发展到1300人,可增加吸收20
00万人左右。再者合计共吸收0.8亿人左右。假如能达成上述目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
,就大大缓解了,这些目标的可行性比较大。
“新城模式”的难点,是“三集中”:农村产业集中、人口集中、土地集中。“九五”期间
以至到2010年,解决这“三集中”困难的战略重点,应是产业集中。
目前在我国大陆,乡镇企业产值已占全部产业总值的近50%,但乡镇企业的“先天不足”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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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克服:规模小、出发点低、布局分散、设施落后。据1990年统计,上海市郊区1.5万工厂分
散在4000多处,均匀每处不足4个工厂。据统计,乡镇企业总数集中在县城的占1%,集中在
乡镇的占7%,其余92%都分散在各自然村。全部乡镇企业为2079万家,其中1990多万分布在
各自然村。乡镇企业容纳的1亿多农业剩余劳动力中,有相当比例是“离土不离乡”、“进
厂不进城”、“农闲务工、农忙务农”,兼有农民和工人双重身份的人。
“新城模式”的实践结果,是一批“农民城”的崛起。例如,位于浙江苍山南县的龙港镇,
1984年还是一个舆图上难于找到的小渔村和一片滩涂。经过两年时间,农民集资1.6亿元(其
中国际拨款900万),建成了一座纵横27条街道、近百万平方米的建筑、设施比较齐全的小城
镇,拥有来自闽浙两省的3万余人口。到1993年,它已发展成13万人口、8亿产值的新城市。
这就是中国农民创造的奇迹。
2、老城模式
农民进进城市务工经商落户而导致城市规模的扩张,即是农民异地转移的“老城模式”。这
种模式是由城市发展而产生,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所推动的。从溢出型转移到吸纳型转
移,我国城市在被动与主动容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方面,已取得巨大的成就。
1978-1994年,我国大陆市镇人口由1.7亿上升到3.4亿,增加了1倍。市镇人口占城乡人口的
比重由17.92%上升到28.62%,16年进步了10.7个百分点,年均匀上升0.67个百分点,而改革
前的26年市镇人口比重只进步5.46个百分点,年均匀只上升0.21个百分点。可见,改革开放
以来城市数目增长和规模扩张速度非常迅速。大、中、小城市的数目,由1978年的192个上
升到1994年的622个。其中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由92个发展到375个,20-50万人口的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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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由60个发展到173个,50-100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已经有42个,100-200万人口的特大型城
市已有22个,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型核心城市已达到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