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社会控制的变迁(2)
2017-09-19 06:10
导读:“乡”,因此,上述氏族制中的社会控制之法,实即上古乡村所实际发生的社会控制。 〖jz〗二 在文字记载中,周代的乡遂制已经是十分完备的乡村社会
“乡”,因此,上述氏族制中的社会控制之法,实即上古乡村所实际发生的社会控制。
〖jz〗二
在文字记载中,周代的乡遂制已经是十分完备的乡村社会控制制度。周是渭水中游黄土高原
上的一个古老部落,周室之兴基于农业,其始祖弃被后代尊为农神。《书·吕刑》曰:“稷
降播种,农殖嘉谷。”《诗·大雅·生民》中也有对周人先祖种植技艺之精的歌颂。
农业既为周室之根本,他们对乡村社区的精心组织也就不足为奇了。“乡遂者,直隶于天子
而行自治之制之区域也。王城为中心政府,王城之外郊甸之地,即自治之地方。”〖zw(〗
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上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1页。〖zw)〗乡遂
制具体情形,在《周礼》中有具体记载。《周礼·大司徒》曰:“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
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贝〖
kg-*1/3〗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这里最根本的是相保。所谓相保,即“互保此
五家
无***宄”〖zw(〗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岳麓书社1991年版,第169页。〖zw)
〗。这是在“国”的制度,在“野”则为遂制。《周礼·遂人》曰:“五家为邻
,五邻为里,四里为赞〖kg-*1/3〗阝,五赞〖kg-*1/3〗阝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其法与乡制同。每一等级之组织,均有专人负责,在乡制中,分别称为比长、闾胥、族师、
党正、州长、乡大夫,在遂制中分别称为邻长、里宰、赞〖kg-*1/3〗阝长、鄙师、县正、
遂大夫。他们各有专职,如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
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孝其德行,察其道艺”(《周礼·乡大夫》)。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在乡遂制度中,社会控制之规则已至极轨。如对所属之人口及献身产,均不时作详尽调查,
《周礼》中有多处记载,如“(闾胥)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辩其施舍”;“(里宰)掌比其
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遂大夫)以岁时稽其夫家之众寡六畜田野,辩其可任者,
与其可施舍者”。人口及财物的调查,本就是为更好实行社会控制做预备,《周礼》中也透
露出了这方面的信息:“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察其微恶而诛赏 ”。又各级
官员对其属民有教导之责。有法制教育:“(州长)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
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奠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是。”(
《周礼·州长》)有技术教育:“(遂大夫)掌其遂之政令,以教稼穑。”(《周礼·遂大夫》
)至于行役、赋贡之征敛,自然也是各级官员应尽之责。
依《周礼》所载之乡遂制度看,彼时乡村社区,已处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平民百姓的一
举一动,皆难逃统治者的线人。这是一张无形的大网,正如《管子·禁躲》所称:“夫善牧
民者非以城郭也,辅之以什,司之以伍,伍无非其人,人无非其里,里无非其家,故奔亡者
无所匿,迁徒者无所容,不求而约,不召而来,故民无***之意,吏无备追之忧。”
通观《周礼》中所载之乡遂制,究竟太过完备整洁,固然可用以作为中华文化早熟的一个证
据,便也使人怀疑其贯彻执行的可能性。金景芳先生指出,《周礼》作者虽“得见西周王室
档案,故讲古制极为纤悉具体,但其中也增进作者自己的设想”〖zw(〗《经书浅谈》,中
华书局1984年版,第46页。〖zw)〗,如“九畿”、“九服
”之说,便与《尚书》、《国语》等书所载分歧。因此,乡遂制中是否渗透作者的理想,也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不可怀疑,我们实难将《周礼》中所述均以为是历史上之实事。
〖jz〗三
在中国的广大乡村,确实可考并延续两千年而在本世纪上半叶尚可见到的社会控制制度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