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与功利主义--一个伦理学的分析(2)
2016-04-11 01:01
导读:极真个案例,总是被用来论证普通恶行的正当性。让我们看看莱文先生自己是如何衡量严刑与宪政的: 对恐怖分子施用严刑,这违反宪法吗?也许吧。但
极真个案例,总是被用来论证普通恶行的正当性。让我们看看莱文先生自己是如何衡量严刑与宪政的:
对恐怖分子施用严刑,这违反宪法吗?也许吧。但是,成千上万的生命肯定重于合宪性。严刑野蛮吗?集体屠杀却更野蛮。为玉成自身清白,任凭罪犯嚣张而让千万无辜者死亡,实属道德怯弱。倘若你抓到恐怖分子,并知道假如你不施用电击就会有千万人死亡,你能高枕无忧吗[5]?
严刑的逻辑,是战争的逻辑。《大百科全书》对战争的定义是,“用来解决民族之间、国家之间、团体之间以及不同阶级之间和宗教派别之间矛盾的最高斗争形式。特殊的政治表现形式”[6],该词条还以为,在国家,战争已经变成了交战国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战争状态通常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换言之,战争是可以正当地进行的。这个词条的解释多少反映了世界上很多人对战争的看法。既然战争可以正当化,为什么严刑不能正当地施用呢?
战争逻辑,又是丛林逻辑,遵循所谓优越劣汰乃至你死我活的“丛林规则”。当今尖端武器尤其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日新月异,尤其是关于武器限制、交战规则、战俘待遇和平民保护的国际法的,以庄重而又荒诞的方式,在限制战争、保护人权的同时,又强化了战争的正当性,强化了战争的逻辑。人类上有多少战争是自卫的呢?假如有侵略和自卫,那么,至少有一半是侵略。而对于死于战争的成千上万的普通士兵,尤其是平民和妇孺,战争是永远缺乏正当性理由的。至少我们可以这样说,只要人类还要以战争作为解决的最后手段,严刑就不会禁尽。因此,我们应当关注的,不是严刑的手段,而是严刑的逻辑。历史上,严刑的不断进化,也不断变得“文明”,但严刑的逻辑依然存在,并以更加精巧的手法发挥作用。我们切莫以严刑手段的“文明化”作为度量人类文明的一个标尺,从而对现今整个人类文明的水准过分乐观。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严刑与功利主义
2.1 功利主义与公共利益
发动战争、放任严刑,尽非美国独占的题目。它不过显示了迄今为众多的人类伙伴相信并遵循的道德准则。无论战争严刑,还是平常严刑,都有某些为很多善良的人们所相信并宽宥的逻辑。这个逻辑的核心,就是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增进公共的福祉。这样的逻辑,正是功利主义的逻辑。
功利主义并不像我们通常从汉语字面所误解的那样,是自私自利的。按照现代汉语惯常的用法,当我们说一个人有点“功利”的时候,是完全贬义的,甚至否定这个人的道德人格。实际上,作为一种与古典契约论相对立的学说,从边沁到休谟,功利主义意在为国家制度和社会政策的正当性提供一种新的、实在的基础,以增进整个社会的利益与福祉。
首先,功利主义是一种旨在增进公共利益的学说。它既不是简单的利己主义,也不是简单的利他主义,而是要为尽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可以说,关心人类利益的最大化,使得功利主义至少在表面上成为道德和
政治学说的一个最有感染力的部分。其次,由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追求事物的可意状态,功利主义成为一种改革的、实践的学说。它反对教条主义,尤其是那些夸大循规蹈矩的重要性、甚至循规蹈矩会给人类带来不幸也在所不惜的教条主义。正因此,它总是吸引那些经常把的技术手段运用到决策形成过程中的社会改革者和进步论思想者(progressive thinkers)。其三,功利主义还是一种“理性主义”学说(“rationalist”doctrine)。它的主张者相信,社会题目是能够找到科学的解决方案的,社会***是可以像工程那样设计出来的。当然,这种设计也是有价值判定的,功利主义的判定是在“理想的”或无偏倚的观察者态度上作出的,并且是为增进总体利益而设计出来的。最后,还要留意的是,功利主义不同于那种根据仁慈原则为政府行为、为国家强制提供正当性证实的、社会与政治学说。它注重个体的选择,夸大个人行动,以便在每一个可能的情况下产出普遍幸福。所以,从古典功利主义到现代功利主义,都明确主张个人自由、社会同等和政治***,尤其是社会政策和制度安排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人的选择和欲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