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与功利主义--一个伦理学的分析(6)
2016-04-11 01:01
导读:正如严刑的逻辑与战争的逻辑是一样的,严刑的逻辑与死刑的逻辑也是一样的。死刑的逻辑之不同于严刑,不过在于它还有强烈的报复因素。前面说到,死
正如严刑的逻辑与战争的逻辑是一样的,严刑的逻辑与死刑的逻辑也是一样的。死刑的逻辑之不同于严刑,不过在于它还有强烈的报复因素。前面说到,死刑是最严重的严刑。这个说法,丝尽不意味着死刑的功利主义根基更为深厚,或者,更不道德。在秉承功利主义这一点上,死刑和严刑是完全一致的,它们都是通过给受刑人施加痛苦来满足假想的利益。可是,倘若死刑是最严重的严刑,那么,为什么刑法要废除严刑,偏偏保存死刑呢?欧盟十五国在近代革命后便纷纷废除了严刑,只是近些年来才废除死刑。这似乎是一个难解的谜。
实在,“死刑是最严重的严刑”,这个说法既对也不对。假如人活得长是尽对价值,假如死的痛苦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大于活的痛苦,那么,死亡比起伤害,当然是最严重的严刑了。可是,假如人的尊严不取决于其生命短长,而在于其人格是否受到尊重;假如人的快乐与痛苦不取决于单纯活着,而取决于怎样活着;假如死亡就像很多宗教或部族信仰里所熟悉的那样,被看作对现世痛苦的解脱,或者由于某种光荣的使命,被看作现众人生的升华,那么,不人性的、有辱人格的肉体与精神伤害比起死亡,恐怕就得算最严重的严刑了。
当然,这样的解释,还是不能够回答,为什么现代刑法废除严刑却保存死刑,为什么反对严刑的人们却拥护死刑。可能的答案是,由于严刑要比死刑带来更少的社会功利[21]。就像很多反对严刑者经常申辩的那样,对犯罪嫌疑人施用严刑,既不能有效地预防犯罪,又往往造成冤假错案;既治理效能,又落下坏名声。可是,恰恰在于,一旦在某种特定的场境里,施用严刑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功利,而且,既能有效地预防特定的犯罪,又肯定不会造成冤假错案时,为什么不能偶然为之呢?为什么不能给施用严刑的执法官员以必要的理解和宽宥呢?这正是严刑在上已然禁止但在实践中禁尽不了的关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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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刑与人类的情感、道德和制度
4.1严刑的情感色彩和伦理粉饰
支持严刑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功利主义。法律上可以禁尽严刑,但只要功利主义盛行,严刑便会至少半正当地存在。支持功利主义的,不是单纯的利害计较,而是某种道德热情和正义观念。执法官员可以不为一己之私而施用严刑,但可能出于某种道德热情和正义观念而施用严刑。严刑的功利主义逻辑,在很多场合,并不以单纯的、表面化的功利计较为表现形式,而是通常以堂而皇之的道德热情、社会正义为表现形式。有一件让我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清楚的童年往事。大约小学二、三年级时,与我同座的一个叫梅子的女孩,在放学路上一起围观被批斗的坏分子,她用别红小兵臂章的别针扎一个坏分子光着的小腿,腿上冒出小血点后,还嘻嘻哈哈地问其他同学:“谁敢来?”我记不清那时坏分子的表情,但清楚地记得这位漂亮的小姑娘当时一脸自豪和在一旁的语文老师的一脸茫然。包括我在内的其他的小朋友不敢上往“来”一下,不知是由于胆子小,还是天生的恻隐之心,但是,无人会怀疑其中的铁一般坚硬的逻辑:对敌人的残暴就是对自家人的爱护,对敌狠就是对友亲,因此,在那样的场合下,是无人敢于挺身而出来反对“来一下”的。
在上,严刑都是在信仰、理想、真理和正义的旗帜下所为的粗鲁、凶狠、野蛮和残暴。野蛮的仪式是为了祭典信念,宗教裁判所的火刑是为了维护宗教真理。偏执的信仰使人性之恶披上真理和正义的面纱。在很多场合,人们通过对“敌人”施用严刑,表达自己的热情,宣泄某种近似宗教的情感,尤其是在缺乏合格的宗教环境和法治环境的情况下,这种热情的表达和情感的宣泄必定采取可怕的方式。
4、2 反严刑的逻辑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有意思的是,反对严刑的人们,也同样怀抱浓厚的政治热情乃至宗教情感。严刑有严刑的逻辑,反严刑也有反严刑的逻辑。那么,反严刑的逻辑比严刑的逻辑更有气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