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生产力的体系及其测度(7)
2015-10-16 01:15
导读:(4)要使制度更新不断处于开放状态,对外国的行之有效①的一切有利于人的创造力发挥、发展的制度,应尽可能及时鉴戒、试验,取其精华融进我们的
(4)要使制度更新不断处于开放状态,对外国的行之有效①的一切有利于人的创造力发挥、发展的制度,应尽可能及时鉴戒、试验,取其精华融进我们的制度体系。由于无论在技术还是在制度创新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样样自己发明、创造,都需要彼此鉴戒、吸收,取长补短。当然,吸取别人的创新成果,必须考虑自己的系统环境是否匹配,制度鉴戒尤其要与自己的社会环境相协调。这就需要发挥国家在制度环境上的协调作用,同时进行诱致性和强制性制度更新。
(5)制度创新与发明,不能像科技创新与发明那样有专利保护而轻易“搭便车”,挫伤制度创新与发明的积极性;然而,制度创新与发明对社会的意义远远大于科技的创新与发明(如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社会效益尽不亚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技术)。所以,国家必须设立制度创新、发明奖励制度,以保证国家、民族持续不断地发展,这是当前极富战略意义的大事。
(6)强化人大在跨区域和整体层次上制度更新的能力。为此,应进步社会的法治意识,严格规范人大代表的资格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而进步人大代表的素质,根据人们创造力水平的进步与发展要求,有效地发挥其立法功能。
人类社会发展的远景就在于,人们能够形成基本共叫的核心的价值理念,并在体现这一理念的法律保障下通过自动制度化来处理公共事务(如企业、社区等);只有大家充分重视制度化,进步社会的制度生产力,人的创造潜力才能充分发挥、发展,科技才能有效发展和利用,普遍的高质量的社会福利才能创造出来,社会生产力才能持续不断地蓬勃发展。
作者:谭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