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与工人抗争(1)
2015-06-19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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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
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决定对 中国 的国有 企业 进行彻底的改造。从此,国家开始通过破产、倒闭、出售、吞并和股份制改造等手段对众多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改制。过往国家为了维持这些在战略上并不重要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在财政上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现在国家希看通过对这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和治理制度的改革,把它们推向市场,在财政上摆脱它们所造成的沉重负担。 这一改革的 经济 成效究竟如何,人们仍有争论。但是,它所造成的严重的 社会 后果,却是有目共睹的。其中的社会后果之一,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正如一些学者已经留意到的,国有企业的资产正在迅速地流失到企业原来的治理者手中,或者一些私人老板手中(Ding,2000),情况类似于曾经在前社会主义国家发生过的“自发私有化”现象。这已经提出了在改革造成的利益分配中“谁得到了什么”这一 政治 学的基本 题目 (Ding,1999)。然而,个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的侵夺并不是“谁得到了什么”这一题目的全部。企业改制还对工人的利益造成了制度性的腐蚀,由于改制包含着一系列针对工人的严厉措施:如集体下岗、福利丧失、工作条件恶化等,***工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工人在丧失国家的有效保护,又没有自己的组织的情况下,日益成为“市场鞭子”和治理者独裁的受害者(Lee ,1999)。 尽管大多数工人对于这些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威胁或损害他们利益的事情采取了唾面自干的态度,但是,也有一些工人开始打破沉默。为了制止或纠正这些他们以为是对他们的利益的不公正、不公平的剥夺,他们甚至开始用对抗的方式进行***。工人对企业改制的***反映了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正在出现的经济冲突。就其基本诉求,抗争方式以及结局来看,这种***同私有企业工人的***活动和下岗工人的***活动,都有所不同。本文力图通过对工人针对这种改制活动所进行的***活动的考察,回答以下题目:国有企业工人针对改制进行的***活动的要求是什么?他们提出这些要求的依据是什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他们抗争的方式? 影响 着他们***活动的结果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些***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工人对经济转型的态度和态度? 本文的 研究 主要依据作者在上海市和河南省洛阳市[1]收集的资料以及《工人日报》刊登的一些个案。这些资料说明,对于企业改制,工人具有强烈的抵触情绪。由于很多企业的改制完全剥夺了他们参与的机会,无视他们的基本利益,损害他们的正当权益。工人的***就是这种情绪的反映。但是,他们在***中提出的要求,具有明显的“道德经济学”倾向。换句话说,工人在***中诉诸的权利观念,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根植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那种权利观念。他们尚未能够依据已经变化了的所有制关系,重新理解和定义自己的权利,并为争取这种权利而斗争。这说明工人对企业改制的***,并不反映他们已经产生明显的阶级意识。 目前 的政治体制限制了工人熟悉和保护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对改制的***:集体行动的框释和制度定位 在过往十年中,随着 产业 关系的转型,中国的产业冲突急剧增加。根据中华全国总会提供的数字,1992年到1997年间,每年卷进劳动纠纷的工人数大约在126万(全国总工会研究室,1999:40)。另外一份官方资料指出,1995年,在30多个城市发生的与工人有关的示威活动中,卷进的人数就超过了100万(FBIS-CHI-96-007,19April 1996)。据报道,1998年,参加这种示威的工人数一下子就增加到了360万(South China Morning Post,26March 1999)。这些示威的尽大部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它们基本上都是工人自发(或声称是自发)的集体集体行为,主要是为了***不断恶化的工作条件、日益增多的侵犯工人权益现象,以及经济转型造成的工人生活水平的下降。但针对企业改制的***活动,在集体行为的框释(collective action framing )和制度的定位(institutional location)上与其他形式的劳工***有所不同。在这里,“集体行动框释”是指参预集体行动的人们用以解释自己处境的一种共同认知和意识,它帮助人们确定他们面临的题目,题目的原因,并对题目作出道德判定。这种共同认知和意识是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它使个人的愤慨集体化,激发集体行动,同时用以证实这种行动的正当性。社会运动中的集体行动都有一个“框释”的过程,使人们形成对其本身社会处境的不公正及其来源的集体判定和熟悉(Tarrow,1998:109-11)。那么,“集体行动框释”是如何形成的?它以什么为基础?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指出,这种“框释”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行为者、媒体、社会成员共同对事态进行解释、定义和提练”(Klandermans ,1997:44)。在集体行为的动员阶段,“框释”的建构,主要依靠公共话语的形成和说服性的沟通,而集体行为的发生,有赖于人们进步对题目的共同意识。(同上,1997:45-52)。 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工人***活动与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所提到的“社会运动”并不完全相同。西方学者通常把社会运动被定义成“一种集体性的挑战,它以共同的目的和社会团结为基础,通过精英、反对者和权威的持续性的互动表现出来”(Tarrow,1998:4)。本文讨论的工人***活动不是这种意义上的社会运动。它只是一种自发的抗争性聚集(contentiousgathering )。由于这种活动基本上发生在一个没有公共辩论、共叫动员和工人运动的背景之下,工人缺乏可供解释自身处境和定义自身权利的的另类的观念资源。因此,同旧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意识形态—即原来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观念—就成了愤怒的工人们***“社会不公正”的根据。也就是说,旧的官方意识形态成为工人集体行动框释的基本要素。固然中国的市场经济早已不可逆转,但官方从未公然放弃社会主义的口号以及工人阶级地位(“主人翁”)的说教。以官方的说教来证实现实的不公道并进行***,是很多社会中弱势群体争取自身的正当权利的 方法 ,由于官方很难公然反对来自本身说词的那些主张。这种现象被学者称为“正当抗争”(rightful resistance )(O ‘Brien ,1996:31-35)。但题目是,这种官方的说词与实际的市场经济关系已尽不相干,以那些过往的观念作为权利的根据,已经不现实。它反映了工人的怀旧情绪,同时也说明,工人***改制时,除了过往的意识形态外,没有其它话语系统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本文的另一个论点是***改制的方式方法和后果很大程度上同工人的制度定位有关(Pivenand Cloward ,1977:18-23)。我在这里所关心的并不是导致***产生的“机会结构”[2],而是***的制度背景,这种制度背景影响工人解释和表达自己不满的模式(Tarrow,1998:110)——即工人们提出要求的方式、抗争的方法和抗争的后果。这一 分析 是制度研究中最常见的思路,即考察人们在认定自己的利益和采取相应行动的过程中,制度结构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在这篇文章中,“制度定位”指的是一种产业制度,它以一种所有制结构为基础,这种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具体的劳动关系。我的观察是,不论是提出的主张、抗争的方式,还是斗争的后果,工人***改制的活动都与其它两种工人***活动(私营企业和下岗工人)都有所不同,这种不同很大程度上与制度定位有关。 中国的工人目前生活在三种不同的制度定位之中,把针对改制的工人***与其它两种在不同的制度定位中产生的工人***相比较,有助于我们了解前一种***活动的特征。 第一种类型的工人***活动发生在私营企业,一般表现为自发的罢工或者集体性的消极怠工,这种***活动主要针对的是拖欠工资、恶劣的工作条件、强制加班、剥削工资等剥削行为。这种***活动的制度背景是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关系,这种所有制关系现在是正当的,也是受到国家保护的。在这种制度定位下,***的工人(主要是农民工)并不是挑战他们工作场所的所有制关系。他们的***活动主要是针对劳动过程、工作条件或严重侵犯工人权益的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不会对他们的处境或种社会地位提出异议。他们的***一般并不是为了争取更好的条件,而只是针对是那些过份野蛮和非人性的做法。这是资本主义产业化初期的普遍现象(Katznelson and Zolberg,1986),无论在西方和第三世界都出现过。中国私营工人***活动与其有相似性。 第二种工人***活动是由下岗工人进行的,参与这种***活动的人过往都是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后来他们忽然发现自己面临着一种生存危机,而且他们以为企业治理者的***行为加剧了这种生存危机。尽管他们以为那些治理企业的人应该为他们的遭遇负责,但是,他们并不进行罢工,他们也没有办法罢工—这是由于他们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换句话说,他们已身处产业制度之外,从而失往了用罢工表达抗争的机会。因此,他们的抗争方式是街头骚乱、围堵政府机关、堵塞铁路、公路等重要的 交通 要道,他们以此来引起公众对他们目前状况的关注,迫使有关部分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是,他们所要求的仅仅是维持一种最低的生活保障,而不是恢复以前在社会主义父爱主义制度下所享有的种种待遇(Chen,2000)。 国有企业工人反对企业改制的***活动则代表着另外一种努力,进行这种***活动的工人以为,他们所在企业的这种改制方案有损于他们的经济利益,因此他们要努力阻止这种方案。与第一种工人***活动不同,进行这种***活动的工人,并没有处在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关系之下,尽管随着企业改制计划的推行,他们可能会***接受这种所有制关系。卷进这种***活动的工人的主要动机,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就这一点而言,他们的***活动与下岗职工的***活动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非常清醒地熟悉到,假如他们不反对这种改革,下岗工人的今天可能就是他们的明天。 但是,就采取行动的时机和提出要求的具体 内容 来看,反对改制的***活动又与下岗职工的***活动有所不同。我以前的研究说明(Chen,2000),大多数下岗工人***活动都发生在他们下岗数月甚至是数年之后,而且这些***者都经历了一个没有任何收进的时期。他们的下岗主要是由企业破产、倒闭、吞并或重组造成的。尽管他们中的一些人还与原单位保持着正式的劳动关系,但是,他们实际上早已离开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对他们来说,抵制影响他们生计的改制方案,为时已晚。导致他们进行***活动的直接原因,是他们心中长期积累的愤怒,但是,他们所要求的往往只是从当地政府那儿得到一点生活补助。因此,他们的***活动不可能对他们企业的改制方案产生任何直接的影响,由于这些方案已经完成。 然而,本文所讨论的***企业改制的活动是由“突发性的的愤怒”造成的(Walsh ,1981),经常是一项改制方案刚一出台,工人的这类***活动就爆发了。由于工人意识到,这一方案的直接后果可能是他们成批的下岗,他们非常清楚,假如这些改制措施强制实施,他们的生活将会如何。因下岗带来的痛苦在社会中早已到处可见,很多工人目睹或亲身经历过这类事情。因此,参加***活动的人决定在它发生之前就往阻止它,即使阻止不了,至少也要争取他们的基本生活在企业改制之后能有所保障。因此,在这种***活动中,对未来生活的焦虑就转变成了对企业所有制的深切关注和参与企业改制过程的强烈愿看。官方过往长期宣传的社会主义国有财产观念是工人们产生这种要求的基础,这种观念以为工人对这一国家财产拥有权利。国有企业工人的这种***活动主要是想达到两个目的,制止实行有损于他们利益的改制方案,或者通过抗争来争取一个讨价还价的机会,保证改制后的基本生活待遇。 ***的原因 企业改制是造成工人不满的主要原因,它在
劳动合同、工资、福利、补助、养老金、失业补偿、劳动条件等一系列题目上引发工人和治理者之间的争议。固然我们现在仍然无法获得因此而导致工人进行***活动的全国性数字,但是,散见于官方媒体和海外媒体上的有关报导显示,企业改制是导致冲突的导火索。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公然地承认了这一点。例如,河南省工会的一份报告指出,1997年的工人***活动中,有37.7%是由于改制过程中侵害了工人的正当权益引起的(河南省总工会
办公室,1999)。上海市工会也将集体抗争产生的原因回结为企业改制(上海市总工会研究室,1999:353)。 在导致工人进行***活动的各种因素中,集体下岗是最具爆炸性的。很多导致集体下岗的改制措施都打着“减员增效”的旗号。然而,国有企业担负重要的
社会保障功能,在尚未建立起一个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前,下岗对很多工人和他们的家庭而言就意味着失往收进、福利和最少的生活保障。所以,工人对集体下岗的反应会非常强烈和情绪化,也就是说,集体下岗很轻易导致他们采取集体行动。请看以下事例。 上海正泰橡胶公司决定进行大规模重组,与另外两个工厂合并,同时公布所有45岁以上的男职工,44岁以上的女职工下岗,所有的下岗职工可以在三周内与公司签署一项下岗合同,按照这一合同,在以后两年中公司每月给该职工提供300元的生活费。假如在三周内没有与公司签署这种合同,将被视为自愿辞职,这就意味着你自动放弃了要求补偿的权利。这些措施一公布,立即有一千多名职工表示他们拒尽签署这种合同,他们还走上街头进行了长达两天的***活动。工人还打算到市政府***,后来因政府官员答应重新考虑原来的改革方案,工人才放弃了这打算(《明报》7March 2001)。 上海协昌缝纫机公司计划与飞人缝纫机公司合并成一个新的股份制企业。按照这一合并计划,该公司原有的三个车间封闭,400多人下岗。这一决定刚一公布,立即在工厂内造成了一个自发性的工人聚会,而且工人随后又走上街头***,要求公司治理者对这一决定做出解释(访谈调查,January 2001)。 海南省的一个县政府决定将价值1.18亿元的国有企业长江糖厂出售给私人老板。这笔交易将造成该厂200多工人下岗,而且这些下岗职工得不到任何补偿。面对下岗威胁,该厂60名具有复员军人身份的工人自发地聚在一起商量对策,寻找保护工人利益的办法,他们预备到县政府进行集体上访。后来他们给省工会递交了一份有505名职工签字的上访信,要求省工会派人来解决这一纠纷(《工人日报》,22July 1999)。 固然集体下岗频繁地引起工人***活动,但是,它并不是激起工人反对改制的唯一因素。即使没有下岗的威胁,假如工人们以为企业改制有可能迫使他们忍受更加苛刻的工作条件,他们也可能起来反对企业的改制措施。SL团体公司是河南省一个城市的一家中型食品加工厂[3],在经历了三年的财务困难之后,为了维持企业的生存,公司的决策层决定将这家企业租凭给一个私人老板,租赁时间是八年,租赁金总额是500万元。这一决定一出台,立即遭到了工人们的强烈反对,由于他们担忧,新的经营者接手之后,有可能让他们集体下岗。几百名工人因此而走上街头,并且用大卡车堵塞了这个城市的交通要道。但实际情况是,新来的老板并没有打算让工人们下岗,而且还预备把工人的月工资进步到800元,按照当地的标准,这已经是很高的收进了。为了说服工人们接受这个改制措施,公司专门组织工人代表往参观了这个私人老板所拥有的一家企业,想用这家企业经营良好的事实打消工人们对这位私人老板的顾虑。然而,公司组织的参观活动,不仅没达到预想的效果,却强化了工人们对这位私人老板的抵触情绪。尽管被参观的 企业 的职工事先都受到警告,不许对来参观的工人代表“乱说”,这些往参观的工人代表还是想法与这家企业的一些职工进行了私下交流,从而发现这家企业治理工人的手段之苛刻,远远超过了他们的忍耐程度。在访谈调查中,SL公司的一些工人对我们说,这家私人企业的工人一天要工作12个小时,一周工作7天。而且工人们每次上班前都要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排好队,听工头训话,然后,再象军队一样排队跑步进进车间。在工作过程中,劳动强度很大,需要往返移动时,为了节省时间必须跑步前进。工资的标准听起来很高,但是,治理者经常利用工人所谓的“错误”剥削工人的工资。例如,假如在窗户玻璃上发现一个污点,就要扣清洁工几元钱。上厕所的时间也受到了限制,超时也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