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轨过程中的企业行为和市场均衡(7)
2017-08-04 06:59
导读:结果,一些产业因此而转变成为完全竞争占支配性地位的市场结构了。不过,由于担心企业倒闭引发大量失业,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很多面临
结果,一些产业因此而转变成为完全竞争占支配性地位的市场结构了。不过,由于担心企业倒闭引发大量失业,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很多面临困境的国有企业,得到了其所有者或主管部分——政府的支持。这些支持包括,给予国有企业各种名目的贷款,例如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鼓励吞并贷款,紧急援助贷款等等,各种优惠待遇,包括免息减息,停息挂账等等,甚至各种财政补贴之类。这些援助的实质就是,国家把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出让给企业,以便使这些国有企业能够继续生存下往。
此外,另一些产业由于具有较高规模的市场进进点,由于具有产品市场、原料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垄断性,由于仍然具有高速增长的需求等等,对于这些仍然具有或多或少垄断性市场进进壁垒的产业,政府则通过加强产业控制和严格市场准进的政策,使得竞争无法在那里充分展开,企业缺乏能够促进效率进步的市场竞争压力。
于是,作为改革过程的结果,形成了较完全的竞争和垄断性竞争这两种市场结构并存的局面。对应于这样的市场结构,分别存在着相应的企业行为作为其基础。
比较具有转轨价值的是垄断竞争市场和竞争市场上的国有企业行为。销售收进最大化的企业行为和本钱用度最大化行为都是存在的,从实质上看,这两者是同一种目标行为,都是企业经营者治理者效用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只不过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在有控制市场进进的垄断能力的条件下,表现为销售收进最大化的扩张行为,约束条件为市场需求;而在没有市场控制力的条件下,在外部市场竞争压力很大的条件下,这种行为则具体表现为在企业最低生存约束条件下的经营者或治理者的用度支出最大化。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所以,两种行为的实质是一样的,都是建立在利润目标不成为企业主要的激励动机的产权体制下,都是建立在企业经营者和治理者效用最大化的利益基础上的,不同的是它们的均衡条件,后者又是由于市场结构的差异所导致的。在可控制的垄断竞争市场上,外部竞争压力小,进步产量扩张销售收进的代价小于从这种扩张中得到的效用或利益,故表现为依附于销售收进或规模的最大化行为。而在无法控制的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下,外部竞争压力大,企业经营者从本钱支出扩张中所得到的效用必然大于其为了进步效率而得到的利益,因而表现为依附于本钱支出的最大化行为。因此,由于市场结构所决定的企业经营者权衡其得失的均衡条件和约束条件的不同,才构成了这两种企业行为的选择及其均衡的结果。
从不同产权体制来看,国有的两权分离企业和一般的两权分离企业,两者都可能具有销售收进最大化的行为倾向,它们之间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国有主导的垄断竞争市场上的进进壁垒,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的政策保护形成的,而一般垄断竞争市场的进进壁垒,较多地依靠效率竞争的上风来形成,因此国有企业主导的市场往往不能象民营企业那样进行有效的竞争。二是国有的两权分离企业缺少有效地风险约束机制来抑制企业的扩张行为,企业的名义所有者不仅没有动机来约束企业,反而还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企业的扩张。总之,内在产权机制形成的动机不同,加上外在市场环境的不同,使得国有企业无法像民营的两权分离企业那样,不仅具有强烈的寻求其资本收益的动机,而且还能依靠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机制,有效地监视并约束企业治理者的行为。
对于竞争市场上的国有企业来说,企业即使在产品市场竞争杜尽了依靠市场壁垒来获利的条件下,还有其他的途径来获取利益,这就是通过其产权地位来进行机会主义的寻租,通过满足政府的就业目标等最低生存目标来实现其用度支出最大化,而且,现有的国有体制为这样的寻租活动提供了很多的空间,这才使得大量的效益差的国有企业仍然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继续生存。这样的行为是一般民营企业根本不可能实行的,关键就在于它们没有条件搭上政府稳定就业目标的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