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轨过程中的企业行为和市场均衡(8)
2017-08-04 06:59
导读: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一个产业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转变为较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时,假如国有产权机制仍然保持不变,那么,企业经营者利益和效
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一个产业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转变为较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时,假如国有产权机制仍然保持不变,那么,企业经营者利益和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基础就不会改变。因此,企业经营者会利用国有企业的原有资源,依靠国家补贴或优惠的就业保护政策,来维持低效率或零利润的生存状态。
所以,只要产权不变,即使企业面临的市场结构变了,从不完全竞争到较完全竞争,其行为仍然很难公道化,它只是从一种不公道的行为转变成为另一种不公道行为。竞争的产品市场结构为企业行为的公道化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企业公道化行为实现的充分条件,则在于企业产权的转变。否则,即使竞争市场给出了优越劣汰的信号,但是效率低下者仍然能维持生存。当然,假如从较长远的角度来看,国家承受的负担总是有限的,产权转变早晚也会发生。但在于,在这个发展的过渡时期中,以消耗大量的资源来进行消极无谓的等待,这显然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
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的实质一样,它们的行为的结果也是一样的,即都表现为低效率的过度竞争,供给过剩和生产能力的浪费。在竞争的产品市场上,假如效率低下的企业不能被淘汰,假如产品质次价高的企业仍然能够在政府保护下继续生存,而不退出市场,那么,这样的市场一定是充斥着过剩的供给。全行业亏损的竞争市场正是反映了这种结果。这是低效企业不能及时退出市场所造成的必然后果。
对于竞争市场的不同企业,固然其市场结构是同一的,市场价格也是大致同一的,然而,其产权结构的不同却导致了这种同一市场被划分成为两种不同的空间。一种是竞争性的市场和民营化的企业,另一种是竞争性市场和国有企业。它们固然都具有共同的市场结构基础,因而能够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竞争,然而由于它们的产权结构的不同,又使其不能完全按照竞争规则进行优越劣汰。所以,从这种均衡结果中,我们看到,一方面市场信号正确地给出了竞争优劣的比较结果,另一方面,这种比较的结果又不能按照所给出的信号往实现市场最优配置的要求。这种处于矛盾状态的均衡正反映了竞争市场与国有产权的不相容性质。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垄断竞争的市场则是面临着多重的结构空间。由于各企业面临不同的需求曲线,往往是一个企业或几个企业面临一种空间。在不同的空间,价格也不可能是同一的。这种不同空间主要是由产品差别性、规模壁垒性以及产权差异性所形成的。由于各种的和人为的政策或制度的交织因素,市场上存在很多的活动障碍和进进壁垒,造成市场被割裂成若干不同结构的空间。结果,由于缺乏同一的市场结构基础,价格和利润等信号往往不能反映和比较企业效率或竞争力,企业之间的竞争缺乏可比性。垄断竞争市场的企业因而可以超越一般的市场竞争的规则而更愿意从这些市场壁垒的保护下寻找可能的收益来源。
七、基本的政策含义
不同的市场结构下的国有企业行为导致了不同特点和形式的市场均衡,相对于最优资源配置的一般均衡来讲,这实质上是一种非均衡状态。然而,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这种状态又的确是一种均衡,它的存在表明了某种稳定的企业行为的结果。这种行为是由产权和市场共同决定的,是一定市场条件下企业内生产权目标与外生市场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因此,既然产权在决定国有企业目标行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决定作用,那么解决由这样的行为所决定的不良绩效的关键就在于解决行为题目,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决定企业行为的产权题目。产权题目的解决可以有效地约束国有企业的寻租行为,至少使得它们无法在政府目标的庇护下来满足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产权题目的解决还可以从根本上遏制企业的用度支出最大化行为,而让企业自己承担所有的本钱扩大的不良后果。
竞争市场固然能够在同一的市场框架内比较不同产权企业的绩效优劣,然而,相对于国家权力来说,市场的气力还未发展到能足以与之相抗衡的程度,它无法直接淘汰那些具有国家支持气力的效率低下的企业。因此,国有产权题目决非能够在国家不采取积极主动政策的条件下,自动地由市场来解决。市场竞争只是为其提供了必要条件,充分条件仍然需要作为所有者的政府主动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政策往解决。所以,当外在的市场基本具备了竞争性的条件时,不往重视产权改革,而指看市场能够自动解决一切题目,实质上是拖延了实现最优配置效率的进程。这个过程拖延得越长,社会资源的损失也就越大。因此,政府拿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产权改制的政策和承担必要的改制本钱,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