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与管理机制(5)
2018-01-08 02:10
导读:就清代史馆来讲,内部,设有不同机构;外部,和各个部门都有联系,特别是史官,由不同部门简派,大部分属于“兼职”,并且流动性较大,各馆总裁等
就清代史馆来讲,内部,设有不同机构;外部,和各个部门都有联系,特别是史官,由不同部门简派,大部分属于“兼职”,并且流动性较大,各馆总裁等,又多是朝廷大员,事务繁忙,职所不专,这就使得史馆自身必须有一套管理制度,以保证史书修纂的顺利进行。
1、制定“馆规”,按章行事
有清一代,凡较大的史馆,都制定有一套规章制度,或曰“规条”,或曰“章程”,或曰“条例”,对馆内各机构的职责、纂修任务、事务协调等都有明确规定。所谓“在馆办事宜有成规。总裁官督率纂修各官,每日必及辰而入,尽申而散。庶几在馆办事,俱有成规。不独勤惰易稽,年限便于核定,且互相讨究,可以斟酌得宜,彼此观摩,亦见智能交奋”[48]。国史馆为清代最重要的史馆之一,它的有关条例,早期未见记载,光绪三十四年(1908),制定了《改定史馆章程条例》[49],宣统三年(1911),又有《厘定史馆章程》[50]。其中有人员安排、经费使用、督察纂修以及查阅资料等各方面的规定,表明清代比较注意对史馆的制度管理。但由于这些规定出台之时,已是清朝即将灭亡之日,为了解盛世之下史馆修史的制度规定造成了遗憾。好在笔者看到了道光三十年(1850)的《实录馆新定规条》,虽然亦非盛世产物,但毕竟年代稍早,且清廷在组建史馆时本来就是相互参照的,窥一斑而见全豹,还是可以从中窥知史馆制度建设的一些侧面。
《实录馆新定规条》共有12条,对馆内各个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办事的程序、纂修的进度、考勤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比如,涉及各部门职责:文移处是馆中职事总汇之处,“各股均有行查行领之件,每月核算支领桌饭银两数目,均不容稍有遗漏舛错”。书库收藏朱批谕旨、红本、记注以及各处档案书籍和随时纂出之实录正副本,“收掌官一员,率供事二员专司档簿,注明某书于某日由某处收到,计若干本。馆中有人领看,亦即收取领条,逐日记明,每届十日提调官查点一次,倘有遗失破损,惟该收掌等是问”。纸库负责收发领到纸张、红黄绫缎及管理界划匠、装订匠等工价,规定专司人员“注明某日领到某项纸若干张,某日发某项纸若干张,作何项使用……誊录恭缮实录时,纸张,每发十张照上届例准给备页两张,有错校过多者,即责令该誊录赔补。或收掌等徇情滥给以及收发不谨、遗失损坏者,查出均惟该收掌官等是问,仍责令照数赔补”[51]。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再如,涉及纂修程序和进度:纂修史籍是史馆的中心任务,“满汉纂修官每员名下应照上届,各以供事二员敬值,并派总敬值供事二员。凡汉纂修认定应纂每月书,先令该供事将此一月各项档案按日分类汇抄成帙,略如长编之例,交纂修官纂辑,以致事半功倍。成卷后先呈监修总裁、总裁恭阅。其汉本未成时,满纂修先将清字谕旨及应载事件敬谨译出,务与原本清文吻合,交与汉纂修汇辑。书成后若系汉文遗漏,惟汉纂修是问,若系原奉清文未经译交,致有遗漏者,惟满纂修是问。满汉本应派收掌官四员专司其事,逐日记明档簿,提调不时检查,至纂书体例及书内有应斟酌之处,并请监修总裁、总裁指示,纂修官与提调毋庸搀越”。誊录官缮写史稿,“汉誊录官每人每日写一千字”,“满洲、蒙古誊录,每人每日各写五百字”,“凡誊录领书交书时均记明档簿,令本员自行画押。有字画草率及控补过多者,书即驳回另缮。若如式者,收掌官收送校对处细校”[52]。
另外还规定收掌官要轮流值班,各尽其职,不准帮办,等等。
2、考勤考绩制度
清代史馆,特别重视考勤考绩,馆中都设有“考勤簿”和“功课册”,督促馆中人员按时到馆,加紧纂书,不能懈怠。如实录馆规定,“凡总纂、纂修、协修、收掌、校对等官,毋令擅入擅出。每日到馆,勿使旷误,逐日画到,由提调官加押存查”[53]。国史馆的考勤几经变化,开始时议定纂修官每月必须到馆十四、五日,月月统计。后来改为半年一统计到馆天数,凡半年到馆不满七十日者,下半年补足。全年到馆不足一百四十天的,按日扣除其桌饭钱[54],以示惩罚。再后来则采用“堂期考勤”,即规定每月三、六、九为堂期,届时到馆由考勤人员登记在册。除此之外,国史馆还设立“卯簿”, 在每月朔、望日点卯,登记在册[55]。另有“加班考勤簿”,记录加班人员到馆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