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阶级形成史论(8)
2018-01-12 06:19
导读:其次,从形态上应该说,平氏政权是王朝国家体制的变异。平氏执政的形式,首先是平清盛任太政大臣(2月任,5月辞,被称为前相国),以及同族占据公卿
其次,从形态上应该说,平氏政权是王朝国家体制的变异。平氏执政的形式,首先是平清盛任太政大臣(2月任,5月辞,被称为前相国),以及同族占据公卿和主要官职。平氏任公卿数不断增加,1170年约在7一9人之间,最多1183年达12人,大约占公卿数的一半(但在比例上未必超过摄关时期)。任地方国守大约在10国左右,最多时达29国。这是律令形态。其次是外戚。平清盛妻妹滋子为后白河上皇宠妃;其子1166年立为太子,1168年2月即位为高仓天皇,平清盛作为外戚而掌权。但他不是天皇的外祖父,只能说是准外戚。1179年11月停止院政后,准外戚的身分显然不够了,于是1180年2月迫使高仓天皇退位,由其女德子所生年仅三岁的安德天皇即位,这时才成为真正的外戚,从而成为实质上的最高权力者。这是摄关形态。第二,平清盛1168年患病,为此出家,但是后来痊愈。以后平清盛一直以出家的外戚身分掌政。当然这是偶然性,即因病出家,但以后长期以此形式掌政,就具有了与院政同样的性质,即可不受法制的约束。因此,平氏政权无论其那种执政形式,都未脱离王朝国家体制的框架,而不过是把太政大臣制(律令体制)、摄关外戚政治、院政三种形式集于一身。平氏政权并未创造出新的政权形态,它与以前的政权区别仅在于:(1)他是武门新贵;(2)他综合运用以前的政权形式。因此,平氏政权不过是王朝国家体制的变异形态而已。
第三、平氏政权在和军事上依附于旧体制。平氏政权的经济基础有三:知行国、庄园、对外贸易,主要是前两者。知行国其领主制的一种形式:领有知行国者派至亲或近臣担任该国国守,掌握统治权,除应向朝廷和寺社上交的租税外,其他收益均归自己所有。平氏的知行国随着其权势的增大而增加,平清盛升任公卿的1160年只有一个,1167年任太政大臣时达5个,以后保持在3--6个之间。1178年德子生皇子并立为太子后增至10个,废除院政后猛增达30国。由于有武力作背景,平氏对知行国的统治十分严厉。如大和国一度为摄政思通的知行国,因国内寺社反对丈量土地,而不得不改换石见国。然而平清盛任大和国知行国主后,派其子基盛为大和守,压制寺社的反对,成功地实行了土地丈量。但知行国数并不稳定,如1179年其子重盛死,其知行国越前被上皇没收,而转给其近臣。又如1180年平清盛请求恢复院政,为此而上献赞歧、美浓两个知行国。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平氏的庄园据说多达500余个,分布于全国。如九州萨摩1197年的土地帐水田总数4010町,平氏庄园12个1105町,占四分之一强。平氏庄园的取得也是其势力扩张的结果。1158和1166年平清盛与其弟赖盛任大宰大贰,与一般贵族都不亲自赴任相反,赖盛亲自赴任,其目的即在于加强在九州的势力,建立庄园,扩大从者队伍。平氏庄园的特点是,平氏非最高庄园主,在其之上另有本家,平氏不过是领家或预所,这与皇室或摄关家的庄园不同。再一点,本家都是与院或皇室有关者。这都反映平氏是作为院的近臣之一而上升为新贵的。因此他的庄园也是不稳定的。如1163年平清盛以女盛子嫁于关白基实,从而取得了摄关家领的实际管理权,但是1179年盛子死后管理权就转入上皇之手。总之,从经济基础看,平氏基本上依附于旧体制,因而十分脆弱。
平氏的军事基础也同样。平氏的武士团以伊势、伊贺为根据地,组织畿内近国尤其濑内一带的武士而构成。但作为全国政权仅靠这样的兵力显然不够,他必须掌握全国的军事权和军力。平氏取得全国的军事权的途径有二:(1)由朝廷授予全国的军事警察权。平清盛任太政大臣的1167年,根据上皇的院宣,命平重盛(清盛之子,时为大纳言)追捕东山、东海、山阳、南海诸道贼徒。这不是指具体的追捕任务,而是授予其权力。院的目的是建立院的军事体制,以应付当时的贼徒和恶僧,平氏则由此而得到了全国的军事警察权。1176年又再次授予此权限。(2)通过国衙吸收地方武士作为自己的家人。如大宰府在厅官人(地方下级官吏)有力武士原田种直成为平氏的家人,即是一例。根据日本学者考证,有史料可查的平氏家人计614人。再,源平内战时平氏通过国衙动员的各国武士是其军力的主要部分。这些武士被称为“国之驱武者”,意即各国被强征的武士。可见平氏在军事上也依附于旧体制,作为武士团尚未形成严密的系统的组织。建立在院宣和国衙基础上的军事权是可以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源平内战后期源赖朝就得到了后白河上皇的追讨平氏的宣旨。而“国之驱武者”其战斗力远逊于东国武士。《源平盛衰记》记载,富士川会战前夕平维盛(重盛之子)和斋藤实盛比较双方军力时说:坂东武者进行战斗时置生死于度外,而畿内近国之驱武者则缺乏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