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范围确定中的法律政策研究(上)学(12)
2014-05-22 03:05
导读:载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9] 参见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页
载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9] 参见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页。
[50] 参见崔建远:《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65-266页。
[51] 参见范在峰、张斌:《两大法系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性规则比较研究》,《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3期。
[52] 参见:安东尼·德·雅塞:《重申自由主义——选择、契约、协议》,陈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页。
[53] 参见张椿年:《从信仰到理性――意大利人文主义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21页。
[54] 参见尹田:《无财产即无人格——法国民法上广义财产理论的现代启示》,《法学家》2004年第2期。
[55] 参见陈曦文:《基督教与中世纪西欧社会》,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18-321页。
[56] 参见黄裕生:《康德论自由与权利》,《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57] 参见曾世雄:《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页。
[58] 苏永钦教授主张未来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改进包括制度作为单独一编的“民事责任法”,表达了相同的认为民事责任从法技术是可以而且也应该单独成编的观点。参见苏永钦:《中国大陆需要什么样的民法典?》,/Law2008/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62,更新时间:200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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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参见尹田:《论中国民法的法典化》,《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2期。
[60] 参见[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4月版,第7-8页。
[61]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胡企林校,商务印书馆1997年11月版,第230页。
[62]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7页。
[63][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胡企林校,商务印书馆1997年11月版,第230页。
[64] 十八世纪对人类理性的“无节制的乐观主义”,还反映在人们对可以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引入社会科学上。参见[英]弗里德里希·A·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理性滥用之研究》,冯克利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113-118页。
[65] 参见[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胡企林校,商务印书馆1997年11月版,第5页,24-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