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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1世纪中国的呼唤律毕业论文(9)

2017-10-20 04:11
导读:(六)关于实体法与程序法 前述意大利民法典不仅将“权利的保护”单独成编让人诧异,其在“权利的保护”编中规定“证据”则更使人惊奇,由于他将


  (六)关于实体法与程序法

  前述意大利民法典不仅将“权利的保护”单独成编让人诧异,其在“权利的保护”编中规定“证据”则更使人惊奇,由于他将本为程序法内容的证据纳进实体法中,打破了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长期隔尽的局面。笔者以为,在我国,由于实体法与程序法长期的隔尽状态,使得很多法律规范不能圆满,法律发展举步唯艰。可喜的是,已经有学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呼吁“民法,给程序应有的地位”〔57〕。诚如此,诸如物权法定原则僵硬性的感叹必将消逝。由于,根据实体与程序结合之精神,可以将“法定”内涵由种类固定转化为程序固定,即通过立法对适当的公示方法的规定和强制要求,设计出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创制新的物权类型必须具备的程序条件。借助程序在控制自由的条件下保障自由,既可容纳千变万化,又可保持不离其宗,使无穷的未来可能性尽回一已,从而提供为形成新的规范所需要法律体系的开放性结构,适应能力和可塑性的功能。〔58〕


  〔2〕6世纪查士丁尼的法典编辑,固然不是严格的法典化,但却开创了将法律体系化、同一化的先例,深刻地影响了近代民法典的编辑体例和技术。参见高富平《民法法典化的回顾》,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3〕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思考(上)。[J].北京。人民法院报,2000.2.12

  〔4〕高富平。民法法典化的历史回顾。[J].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2)

  〔5〕杨振山。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50

  〔6〕[美]梅里曼。大陆法系。顾培东等译。[M].北京。知识出版社,1993.40

  〔7〕齐树洁。论20世纪民法的发展趋势。[J].厦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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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更早以前,学者以为大陆法系为成文法,英美法系为不成文的判例法。实在,判例法也是以成文法形式表现出来的

  〔9〕李开国。民法通则的历史功绩与历史缺陷。[J].重庆。现代法学,1997(4)

  〔10〕刘士国。民法是市民的一般私法。[J].北京。法学杂志,1999(6)

  〔11〕丘本。论私法制度与社会发展。[J].天津。天津社会科学,1995(3)

  〔12〕崔建远。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断想。[J].西安。法律科学,1998(3)

  〔13〕苏号朋。民法文化——一个初步的理论解析。[J].北京。比较法,1997(3)

  〔14〕[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25

  〔15〕黄风。罗马法教科书译后记。[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570

  〔16〕宪法是民法的依据,但并非当然依据,更不是唯一的依据。民法置根于市民社会的法律需求,第一部资本主义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第一部社会主义民法典《苏俄民法典》都是在没有宪法依据的情况下制定的

  〔17〕[美]艾伦。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李静冰等译。[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172

  〔18〕杨振山。论民法是中国法制改革的支点。[J].北京。政***坛,1995(1)

  〔19〕李开国。我国民法法典化的理论预备。[J].西安。法律科学,1998(3)

  〔20〕徐国栋。民法典草案的产生题目。[J].西安。法律科学,1998(3)

  〔21〕李开国。我国民法法典化的理论预备。[J].西安。法律科学,1998(3)

  〔22〕薛峰。关于民法典立法条件的法思考。[J].北京。法学家,1999(6)

  〔23〕李开国。我国民法法典化的理论预备。[J].西安。法律科学,1998(3)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4〕这700余年从11世纪罗马法复兴开始,到法国民法典的制定为止

  〔25〕郭明瑞。我国应当制定民法典。[J].西安。法律科学,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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