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的主体超越性——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实践(10)
2014-11-25 02:57
导读:[13] 一般说来,只要对某种事物、观念进入了痴迷和狂热的意识状态,人们也就同时进入了这里所谓的“蒙昧状态”——比如说,罗马教廷的火刑柱、希特
[13] 一般说来,只要对某种事物、观念进入了痴迷和狂热的意识状态,人们也就同时进入了这里所谓的“蒙昧状态”——比如说,罗马教廷的火刑柱、希特勒的奥斯威辛集中营表现了这一点,法国大革命的红色恐怖乃至今天英国足球迷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14] 毋庸赘言,由于西方思想方式内在固有的惟理智主义局限性,这些探讨和论述也有必要重新进行系统全面的清理、批判、反思和重构,只是本文显然不可能做这样的工作。
[15] 有必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谓“生活”既包括物质性的生活和享受,同时也包括精神性的生活和享受,并且意味着两者本来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不断由前者向后者生成的。
[16] 正是从这种意义说,马克思是当之无愧的知识社会学最主要的创始人。
[17] 有必要加以说明的是,这里从过程角度来看存在一个“鸡”、“蛋”相生的“循环”,也可以叫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个体在这个阶段开始时所面对的,永远是作为前人的创造成果而存在的,现实的经济、政治、、伦理,乃至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他(她)在具体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显然也同时创造出为其后人所继承的这种成果——只有用社会个体生成论所坚持的、把研究视角的历时性维度和共时性维度有机结合起来的,我们才不会陷入这种“鸡”、“蛋”相生的悖论。
[18] 这里之所以特别提到“西方思想史”,主要是因为其思想方式和具体研究方法对我们今天的相关研究,一直在产生着非常深远的。
[19] 毋庸赘言,只要简单考虑一下包括作为人类祖先的类人猿在内的许多高等动物,都有可能达到这个阶段,我们就显然可以承认这里还没有“真正的、人的精神自由”了。
[20] 古代所谓“食必长饱然后求美、衣必长暖然后求丽”,实际上所表明的就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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