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的主体超越性——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实践(7)
2014-11-25 02:57
导读:概而言之,这个阶段的实践主体超越性具体体现在,主体通过特定的认识过程超越了自己的主观蒙昧状态,在知识层次上从与对象的对立达到了统一,但尚
概而言之,这个阶段的实践主体超越性具体体现在,主体通过特定的认识过程超越了自己的主观蒙昧状态,在知识层次上从与对象的对立达到了统一,但尚未进入改造、进而享受对象的阶段,因而自然会继续其生成和超越之路。
(二)对基本生理-心理需求的超越
主体通过进行上述具体的认识过程超越自身的主观蒙昧状态,虽然已经获得了以真理性认识成果的形式存在的、关于被改造对象的知识,同时使自己的精神境界由于突破和超越蒙昧状态而经历了认识阶段的生成过程,但是,其自身直接的物质性生活需要和相关的基本心理需要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满足。因此,主体在此基础上便运用这种知识、开始通过参加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进行改造对象的社会活动了。
根据马克思曾经论述过的思想来看,这种以物质生产和产品流通为基础和核心的社会活动,主要经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实际上,这些环节不仅包括了现实社会生活的主要过程,而且构成了迄今为止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主要——概括说来,通过这些分别主要涉及、、、伦理,乃至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17],主体不仅使自己的直接物质生活需要得到了相对满足,而且更加重要的是,由于这种需要本身是通过特定的经济、政治、法律、伦理、乃至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是经过这些活动对其主观世界的内化性陶冶过程而具体得到相对满足的,所以,个体的主观世界、特别是其基本的生理-心理需要本身,也在其中得到了改造,因而得到了超越。也就是说,无论以“饮食、衣、男女、住、行”为主的生理性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还是以“安全、归属、尊重、自我实现”为主的精神性心理需要的满足,无一不是在一定的经济、政治环境、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宗教戒律、乃至文化的约束和引导之下,与所有各种社会维度对这些需要的刺激、规范和引导陶冶过程同步进行而完成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上面曾经强调指出,考察和研究社会个体所处的现实环境之中存在的、以社会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互动和社会规范的“内化”过程,对于认识其主观世界的、通过动态的生成过程具体体现出来的超越性,认识其主体人生境界的不断提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由此可见,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实践哲学观角度出发来看,这就是作为个体的现实社会主体的主观世界,在具体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改造、因而具体实现对其基本生理-心理需求的超越的过程——这里有必要强调指出三点:
第一、现实社会个体对其主观蒙昧状态的超越,在这个阶段才真正落到实处,因而其根本目的才得到了实现——不仅对其认识结果进行了验证、运用这样的成果改造了客观世界,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这个过程在使其基本生理心理需要得到满足和超越的过程中,同时也使其主观世界得到了改造和升华。因此,这个过程既是现实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同时也是作为个体而出现的人“人化”的过程、是使整个外部世界“人化”的过程。只有从这种意义上来看,我们才有可能全面而正确地理解人类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波澜壮阔、辉煌灿烂的历史进程;而仅仅把实践看作是对认识结果的验证、对外部世界的改造的观点,显然是不全面的。
第二、就西方思想史迄今为止对人的研究[18]而言,思想家们要么出于追求纯粹的客观普遍真理的基本倾向,对具有功利性和主观随意性的现实社会生活领域不屑一顾,要么从自己惟理智主义的哲学立场出发、乃至从抽象的学科划分出发,把作为社会个体而实际存在的个人分门别类地抽象化、形式化、符号化、实体化,因而对现实社会个体的这种超越基本生理心理需要的实践过程阶段,既缺乏真正的重视,更没有进行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探讨和研究。所以从根本上说,理性主义认识论研究非常发达的西方思想界,其实对以个体和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哲学研究是非常欠缺的。但这样一来,西方学术界自20世纪以来就开始广泛流行、国内学者最近十多年来也纷纷采用的所谓主体的“建构”(construction,construct)以及所有各种相关社会世界研究,显然也就成为“无本之木”了。这种历史和现状显然值得我们进行非常清楚的清理、反思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