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问题:苦恼意识及其出(10)
2014-09-26 01:00
导读:更重要的是,市民社会中的劳动分工产生阶级,黑格尔并不把阶级看成一些人压迫另一些人的手段,而是看成个体之人与家庭之外的更多的人发生联系的一
更重要的是,市民社会中的劳动分工产生阶级,黑格尔并不把阶级看成一些人压迫另一些人的手段,而是看成个体之人与家庭之外的更多的人发生联系的一种方式。阶级源于自然的不平等以及由自然的不平等所带来的劳动分工的不平等与财富分配的不平等。这种从自然而来的不平等反映为阶级,就是把自然的不平等“从精神中产生它”,表现为“技能和财富上、甚至在理智教育和道德教养上的不平等”,(51)从而使广大的人群分成不同的集团,个别的人分属这些集团,这就是阶级。
阶级使个体之人成为一个广大人群中的一员,成为可以界定的某一种人,“人必须成为某种人物(原文黑体),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他应隶属于某一特定阶级,因为这里所说的某种人物,就是某种实体性的东西。不属于任何阶级的人是一个单纯的私人,他不处于现实的普遍性中。”(52)需要的复杂化带来劳动的复杂化以及分工的要求,而由此产生出的阶级是个体之人的一种实体性规定。
在市民社会这个阶段,个体之人与他人的联系大大加强,进一步摆脱了自然有机体的局限性及私人性质,通过阶级,人作为社会之人得到界定。但是,市民社会中人与人联系的媒介没有摆脱自然的因素,需要本身是与躯体联系在一起的,而作为人之界定的阶级起源于一种自然的不平等。所有这一切使人与人的联系成为一种外在的强迫性的联系。黑格尔指出,在市民社会中,“一方面穷奢极侈,另一方面贫病交迫”。(53)这一切都不是精神应有的状态。
因此,我们就要谈到黑格尔哲学中最重要的概念——国家。家庭中的爱是精神的感觉形式,市民社会表面上破坏了这一形式,但以需要的相互依赖、劳动分工的方式把爱的本质即那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发展了,但这种联系完全成了外在的,强迫性的,因此,精神的要素只能自在地起作用。而“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原文黑体)、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思考自身和知道自身”, “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54)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黑格尔常常给人以国家集权主义的倡导者的印象,也许与上述这些用词不无关系。但是,这里的国家实际上是一个哲学概念而不是具体的定在的国家。“现在如果问,一般国家或者每个特殊国家以及它的法和使命在历史上起源是或曾经是怎样的,又如果问国家最初是从家长制关系,从畏惧或信任,还是从同业公会等等中产生出来的”等等这样一些关涉具体的定在的国家的问题,“都与国家的理念无关。这里,我们仅仅在谈对国家的哲学上的认识问题,从这一观点说,以上这些都是现象,是历史上的事物”,“哲学所考虑的仅仅有关所有这一切问题的内在方面,有关被思考的概念。”(55)黑格尔不是在谈论历史上的国家,同样也不是在谈论现在或未来的国家,而是在谈论国家的“真理性”,在谈论国家的概念。而我们日常中的国家则是一些“外在的国家”,也因着这种强迫性,它们是属于市民社会这个阶段的。(56)
而在目前阶段所谈的国家是“具体自由的现实”,在国家中个体之人“一方面通过自身过渡到普遍物的利益,他方面它们认识和希求普遍物,甚至承认普遍物作为它们自己实体性的精神,并把普遍物作为它们的最终目的而进行活动。”“人不仅作为私人和为本身目的而生活,因为人没有不同时对普遍物和为普遍物而希求,没有不自觉地为达成这一普遍物的目的而活动。”(57)这里的普遍就是那在家庭中以爱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市民社会中以外在需要与劳动的联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而这一切,在这里达到了自觉的程度,表现为个人把这些联系当成其希求着的普遍。在国家这个概念里的普遍性就是精神,所以国家是伦理生活本质的实现。这样国家就是家庭与市民社会的内在目的。(58)在国家这个阶段,家庭的狭隘没有了,市民社会的强迫性消失了。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虽然黑格尔谈论的不是历史上的国家,但作为定在国家的概念,它还是要在历史上具体的国家中发生作用的。黑格尔本人也是运用历史上国家形成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战争来展示他这里所说的国家的本质、伦理生活的精神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