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财政概述论文(11)
2013-10-03 01:09
导读:三、财政支出 清前期国家的财政支出主要有军费、官员俸廉、行政经费、驿站经费、廪膳膏火及科场经费、工程费、采办与织造经费、保息与救荒经费等
三、财政支出
清前期国家的财政支出主要有军费、官员俸廉、行政经费、驿站经费、廪膳膏火及科场经费、工程费、采办与织造经费、保息与救荒经费等项目,分别简介如下。
(一)军费
军费是清前期国家岁出的最大项,分为经常性军费和战争经费两类。经常性军费有一定数额,主要是用于八旗和绿营这两种常备军的兵饷支出。清自入关以后,八旗兵额包括京师禁旅和外地驻防都在内,总共维持在20万人左右。绿营兵连京师巡捕营合计,康熙时约近60万人,乾隆以后超过60万,嘉庆时最高额达到66万余人。八旗、绿营每年的兵饷开支,乾隆中期时约为银1700余万两。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各省武职照文职例一律支给养廉,其原来所扣兵饷空额令挑补足数,又令将赏恤兵丁红白银两以正项开支,共岁增正饷支出200余万两[24]。这次增加的军费,连同原来的额兵饷及早已成为定例的每年加赏旗兵一月钱粮、八旗养育兵饷银等项合计,乾隆后期每年的经常军费支出达到2000万两以上。嘉庆、道光时期清政府财政困难,屡有裁兵节饷之议,但效果有限。
战争经费是临时性军费支出,时称“军需”。与作为“经制支出”的兵饷不同,军需费用没有定额,支出多少全视战争需要而定,事后专案奏销。乾隆以后,清政府屡次进行内外战争,耗费巨大。仅据《清史稿》记载的乾隆十二年至道光十年间(1747-1830年)十余次大的军事战役报销军需款统计,总额已达38272万两以上[25],平均每年455万余两,相当于其时岁入的十分之一左右。这巨大的战争费开支在乾隆时期凭藉着雄厚的国库财力,以及开例捐输、商人报效等临时筹款手段的搜刮,尚足以应付。但是到嘉庆、道光时期,随着国势日渐衰微,收入减少,各方面支出增多,就成为一项沉重的负担了,并直接导致了清王朝财政状况的恶化。尤其是嘉庆初年镇压川陕楚白莲教之役耗银逾亿两,“举户部旧帑七千余万而空之,饷不足于是开事例,兵不足于是广召募,逮事已而兵存,兵存而费存,所以耗国家之元气者,至于今五十年未复也”[26]。清朝财政自嘉庆起趋于恶化,原因自是多方面的,但白莲教一役巨大耗费的直接、间接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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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俸及养廉
官俸即官员俸食,养廉是官俸之外按官员品级另行支给的津贴。清代官俸有八类,分别为宗室之俸、公主格格之俸、世爵之俸、文职官员之俸、八旗武职之俸、绿营武职之俸、外藩蒙古之俸及回疆之俸,各分别等级规定俸额。俸有支银,曰“俸银”;有支米,曰“禄米”(通常指宗室世爵所支者)或“俸米”(官员所支)。作为正薪,清代官俸不高。如文职官俸,正、从一品官仅岁支俸银180两,京官另支俸米90石(在外文职无俸米),即一品大员也不过每月俸银15两、俸米7.5石;品级最低的从九品官及未入流者,更仅岁支银31.5两,京官另支米15.75石,平均每月银2.6两余、米1.3石余。武职官俸,在京者同文职,外官更低于同品文职。不过,八旗驻防官员在正俸外另有按规定的家口数(如将军、都统40口,副都统35口,协领30口等等)支给的口粮,每口每月给米2.5斗;绿营官在俸银外另支“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等,其数额高于俸银。乾隆以后,在京文职于应得正俸外,另加增一倍赏给“恩俸”。
在官俸外另给养廉银是雍正以后实行的制度。清初因官俸低,地方官普遍在田赋正额外加征耗羡,以其盈余各级朋分,大部分入于私囊,虽不合法,但中央政府予以默认。雍正二年(1724年)以后各省实行“耗羡归公”,各级官员在原支正俸外按官位高低加给数额不等的津贴,谓之“养廉银”。养廉银的数额各省不同。大体上,总督、巡抚岁给1-2万两,以下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知府、知州、知县等按级递减,知县少的给500-600两,多的达2000两。养廉制度最初仅实行于各省文职,后来八旗及绿营军官也先后得到养廉。